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却不甘寂寞,在网吧里趁人熟睡猥亵他人。关键是,他作案的对象,竟然是一名年轻男子。昨天,温岭法院一审判决,邓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这是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省审理的首例男男猥亵入刑案。
今年40岁的邓某,安徽滁州人,小平头,面相憨厚。
去年12月1日下午3点,邓某到温岭市泽国牧西村鼎丰网吧上网,看到有个20岁出头的“小鲜肉”马某趴在网吧角落里的一台电脑前睡觉。当时马某身上盖着一条花色的毯子,邓某走到他旁边的位子上坐下,趁马某熟睡,对其实施猥亵。马某惊醒后,发现邓某正对自己上下其手,随即报警。
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的事实,随后被诉至法院。因涉及到个人隐私,温岭法院并未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违背他人意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制猥亵罪。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至于邓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缓刑的请求,未被法庭采纳。
宣判后,邓某非常后悔,觉得对不起老婆、孩子,因为自己一时好奇而触犯法律,不能与家人一起过年了。
经办法官解释,《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猥亵的客体不再只包括女性。现实中,男男性侵案已较为常见。非自愿的男男性行为或猥亵,同样会给男性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
去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猥亵犯罪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侵害对象,使得男男猥亵构成了犯罪,使得男性性权利不再作为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被忽视。
邓某领回赔偿款后,陈老太多次与儿媳交涉,希望获得儿子死亡赔偿金的应得份额。陈老太独居深山,家中还是老式的木房,可谓是家徒四壁,唐洁心中很不是滋味,“如果不是邓某一直不支付赔偿款,陈老太的生活不可能如此困窘,陈老太肯定不会原谅这个不孝的儿媳的……”唐洁严肃地教育了邓某,并向邓某讲述了她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一名在南宁某饭店从事保安工作的男子,通过网络认识了南宁市一名从事媒体工作的女子,并谎称自己是某部队的一名军官,骗取了这名女子的信任后,先后以调动工作、家人生病等各种借口,分几次骗取了女子3万多元。
梅溪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小偷遗落一部酷派手机,便根据手机信息确定了该男子姓邓,家住镇平县遮山镇。根据邓某供述,民警带破了梅溪派出所、卧龙岗派出所辖区内其余共10起入室盗窃案。
近日,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邓某拘役5个月。2016年6月14日凌晨3时许,邓某和朋友胡某等5人吃完夜宵后,行至南山区前海路某商业中心附近大新茶艺馆门口。
来自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消息:6月22日中午,在沙坪坝某按摩店做技师的男青年邓某,在给一名年轻女子做按摩时摸了女顾客的胸部,做完后女顾客结账走人。
警方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邓某46岁,家住南郑县大河坎镇,此前在汉山镇一个农户家打工做建筑工人。
4月18日,贩卖毒品的女子邓某被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在毕业后没有去找工作,而是通过帮邓某送毒品、照顾孩子等,在邓某处换取毒品吸食。
女子邓某为还信用卡欠款,谎称自己可以代买低价手机,在半年多的时间内诈骗511万余元。朝阳法院审理后认定邓某的诈骗数额为511万余元,鉴于邓某自首,故最终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款1.2万元,并责令邓某退赔511万余元。
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却不甘寂寞,在网吧里趁人熟睡猥亵他人。据悉,这是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来,浙江省审理的首例男男猥亵入刑案。
女大学毕业生邓某想当快递员,但称快递公司以她是女性为由拒绝签约。邓某认为,自己受到就业性别歧视,起诉要求快递公司公开向她赔礼道歉,并赔偿她入职体检费用12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近日,洋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
上门女婿邓某多次遭丈人周某辱骂、殴打、体罚,终不堪忍受而服毒死亡。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邓某与妻子因琐事吵架,周某得知后,便用家中柴油机上的三角皮带抽打邓某。
女方家人坦承,邓某曾被其岳父用皮带打过。
相伴十年,他如愿和“女神”结了婚,婚后却发现“女神”三年前的一张出生证,上面父亲一栏赫然是自己的姓名。鉴于两人都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在法官主持下,谢、邓两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邓某归还谢某1万元彩礼钱,两人再无财产纠葛。
昨天,在北仑法院,两人终于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