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辗转五地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广州辞职检察官杨斌没能获得实习律师资格证。今年7月24日,杨斌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律协对其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今天上午,法晚记者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该案做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杨斌的起诉。
杨斌向法晚记者介绍,此前她向广州律协申请实习律师资格,共需提交15份材料,其中一份即为“无刑事处罚证明”。律协工作人员特别交代,这份证明要求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
但由于各地派出所均只能开具其户籍在当地的这段时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杨斌从14岁开始至今,户籍从老家湖南到广州先后转了5次,她至少需要跨省前往五个派出所才能证明自身无犯罪记录。
杨斌认为,她已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罪证明,且大学顺利毕业在检察机关工作23年的事实也足以证明她不曾犯罪,但广州市律协坚持要求她提供自14周岁以来的无罪证明,这是给实习人员增设额外的行政许可条件,遂将其诉上法庭。
今天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杨斌诉广州律协”一案作出行政裁定。越秀区法院认为,律师协会是由律师组成的全国性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律师法虽然注明了律师协会组织有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但该项职责只是行业管理的职责,并非行政管理职责。
越秀区法院认为,由于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实施的只是行业自律性管理行为,并非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管理职责做出的行政行为,因此本案原告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诉讼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起诉应予驳回。故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杨斌的起诉。
因无法按照律师协会要求提供完整的无犯罪证明,广州前检察官杨斌申请实习律师的申请未获批准。今天下午,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裁定:杨斌对广州律协的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案件由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继续审理。
今后,全国律协将大力宣传表彰律师队伍中自觉践行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同时,依法严肃查处律师失德失信行为。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律师协会获悉,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北京律协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律师协会获悉,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北京律协对周翠丽、雷海军、李在珂律师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
近日记者获悉,市律协对李某某强奸案违规律师于4月14日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于当天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相关律师。周翠丽律师不服,于2014年1月27日向市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处分决定。
《新快报》记者刘虎被批捕后,其辩护人周泽因在网上公布该案的《律师意见书》、《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现被北京律协正式立案调查。今日上午,周泽证实确有此事,称批捕不让取保、移送审查起诉都是既成事实。
因在办理实习律师资格证时被告知要“自证无罪”,刚刚实现“华丽转身”的广州前明星检察官把主管部门——广州市律协给告了。今年3月28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一审的行政裁定,裁定该案由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继续审理。
6月13日、14日,2015河南律协刑事辩护暨维权工作年会在平顶山市召开。
7月22日,海淀法院门前,李某某家法律顾问兰和接受媒体采访。就李某某案相关律师涉嫌违规是否已有调查结果,北京市律协昨日称,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已于11月28日正式立案调查。反应:对于北京市律协已正式立案调查李某某案相关律师违规行为一事,陈枢昨日对记者表示“无可奉告”。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四天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某的代理律师陈枢表示:北京律师协会的调查是正常的,不会影响案件进展。
记者昨天了解到,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市律师协会近期将对其涉嫌违规的行为展开调查。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记者昨天了解到,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市律师协会近期将对其涉嫌违规的行为展开调查。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记者昨天了解到,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的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市律师协会近期将对其涉嫌违规的行为展开调查。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继几天前在公开将律协的处理决定书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之后,昨天下午,李某某案中王某的代理律师周翠丽,又将法院李某某案的一审判决书发布在她新浪的微博上。北青报记者致电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称,律协已得知周翠丽律师将判决书发到微博上的事,准备着手调查。
原标题:惩谣,不伤言论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9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专家也表示,网络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司法解释的出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行政管理、民事追责、刑事追责等各司其职,才能更好地治理网络,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