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为加强针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专项整治,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特别做出以下提示。
一、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合理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低价揽客,而后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今年“十一”前,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中,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和欺骗、强制购物的8种行为。游客在出游前要认真仔细阅读,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
二、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虚假合同是经营者为规避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先与游客达成某种默契,而后通过变更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时间,使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受骗上当。《旅游法》第57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此外,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依法对游客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或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
三、鼓励游客举报和监督“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国家旅游局已开通了“我要投诉举报”平台和“12301”服务热线,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有关奖励办法正在制定中。同时,欢迎媒体进行监督,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
低价旅游产品,可以让游客少花钱出门甚至出国旅游,可以让旅行社获得佣金,可以让导游获得回扣,可以让购物店获得盈利,可以让目的地政府获得税收,这么一个“多赢”的局面,为什么行业管理部门多年来持续打击,近一两年更是集中火力,摆出一副誓必定点清除、除之而后快的架势?
“处理”旅游消费者的行权方式,是本末倒置的行权逻辑的结果。
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提示称,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
国庆期间,央视报道张家界低价团宰客,导游强迫消费等行为。湖南省副省长何报翔立即要求省旅游局督促张家界市一查到底,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昨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定义了什么叫“不合理低价游”,并明确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的标准。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秦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
核心提示|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
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
国家旅游局昨日明确:包括旅游者在内,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
28日晚,在“宁夏新十景”颁奖晚会上,“艾依春晓”“古堡新影”“贺兰晴雪”“回乡风情”“黄河金岸”“六盘烟雨”“沙湖苇舟”“沙坡鸣钟”“神秘西夏”和“水洞兵沟”入选“宁夏新十景”。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游客行前往往会在网上做一番功课。第一步是锁定出游目的地,第二步则是从多家旅行社中比较选择。
4月2日,国家旅游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情况,并将组织开展以落实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第二战役,将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违法“一日游”。
旅游质监部门:调查核实,原来是赴日游客剧增,导致合同约定的酒店超订,旅行社只能更换酒店。增强保险意识,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减少在行程中因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等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
近来, 参团出游的人们越来越多,低价团旅游游客被强迫消费事件屡见不鲜。日前,市民谢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的被骗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