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9月30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对“虐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当天,李征琴和她的辩护律师就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10月8号,李征琴的辩护律师表示,他们已经准备提起上诉,要求法院改判无罪。
在9月30号下午的时候,法庭就针对全国关注的案件是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李征琴有期徒刑6个月。就在她被法警拉上警车的时候,面对很多的媒体,李征琴突然大喊说“我不平”表达了自己对这个判决结果的不满。
随后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长清也表示对结果很遗憾,说没有想到会这样判决。他认为判决中没有解释案子的具体情况也没有能够让被告方心服口服。8号的时候,王长清表示,李征琴已经正式委托他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法院改判无罪。现在李征琴已经把上诉状签好了,在最近的一两天之内他们就会把材料给法院寄过去,至于具体的上诉理由她会和另外一位律师再进行商议,目前是不方便透露。
针对这个受害男童施某某,最终一个抚养权的问题。李征琴的辩护律师表示说,在收养手续被取消之前,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现在名义上李征琴仍然是孩子的养母,在法律她也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李征琴本人仍然希望孩子能够由她自己来抚养。对于被害男童施某某今后6个月的安排,孩子的生母是并没有做出过多的解释,而李征琴方面则担心说这个判决最大的输家可能就是小孩子,他的未来可能会十分渺茫,因为孩子可能会被带回安徽老家,也可能会成为一个失学儿童。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许家斌表示说,在得知养母被判刑之后,这个男童施某某感到压力很大,他希望地方政府、公检法以及社会公众能够继续关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对此,主审法官徐文露也表示说,本案被告人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的,在办理这个收养关系的过程中有一些重要文件、印章是经过公安机关鉴定,已经鉴定结果出来是伪造的。而且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庭审情况来看,从保护儿童权利角度考虑,合议庭是认为,在今后的较长时间里面,被告人李征琴都是不适合收养、监护包括本案被害人在内的所有的儿童的。徐文露也介绍说,就如何解决本案所涉的收养关系,法院将会向安徽省的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记者 陈清)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在浦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微博直播。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在浦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进行微博直播。被告李征琴当庭承认打了孩子,但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她并不认可。
大哥霍永彬对北京时间“此刻”称,母亲在福建和二弟失散后,先是返回重庆綦江,然后和亲人一起前往福建寻人找了两个月,但最终无果。
6月8日,小娟出院,生活在达州市大竹县黄家乡街道社区社长黄波家中,黄家乡政府正在积极为小娟寻找适合收养条件的人家。
今天是我国第67个儿童节,当全国的小朋友都在为这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庆祝时,来自四川达州市大竹县黄家乡中心小学三年级的娟娟(化名)却在儿童节前夕遭受到养母毒打后住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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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此前曾引起多方关注,公安机关也已经向检方提请批捕孩子的养母。4月5日凌晨1点,在南京警方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李某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后,男童施某某已被其亲生父母暂带回老家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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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同龄人还无忧无虑的时候,14岁的商雨佳已独挑家中大梁,侍奉瘫痪在床的母亲。7岁那年,商雨佳得知自己是被抱养的,她扑进妈妈怀里哭着许诺“这辈子我给您养老送终。”商雨佳和甄明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我希望有更多机会参加助老助残的工作,报答帮助过我的好心人。
受害中国女孩居住的街道摄像头拍下了其西班牙养母开车载她经过的画面,警方推测,这可能是女孩失踪前最后的录像画面,也是造成女孩失踪的原因。受害者的养母还称,在今年夏天,一名男子进入她家,企图掐死这名女孩,刚好碰到她进来,“凶手”落荒而逃。
1988年8月中旬,吴阿姨哥哥突然跑到她家,说宝石山脚下有个女娃,问她愿不愿意收养。等他们一家赶到宝石山脚时,女娃已经被抱到附近一户人家家里,附近居民说,孩子在山脚哭了一夜,脸被蚊子叮了好多包。
案发后,济源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在经过一个月的排查后侦破案件,于10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赵凯凯抓获,其对杀害养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孟佩杰“重孝德,八岁养女侍奉养母十二年;知感恩,花季少女带着瘫母上大学”的动人事迹感动着许许多多的人。还未成年的孟佩杰却自己拿定了主意,主动选择了可以走读就近照顾养母的临汾学院隰县基础部学习。
10岁小女孩小娟(化名)被养母毒打后,5月30日上学时被老师发现,目前正在达州市大竹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近日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事件有了新进展,男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捕。据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消息,2015年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