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宰客海鲜店成“景点”,游人“参观”拍照
国庆节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一家海鲜店吃了一顿海鲜,一只虾竟被要价38元。连日来,青岛“天价虾”事件持续引发公众关注。
10月8日,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
昨日,媒体报道称,此事有了最新进展,宰客店主已找到,青岛物价局责令店主全额退还当事游客肖先生钱款,并道歉。游客肖先生表示:“不需全退,我吃了100多元,该给的我给。”
监管部门负责人停职检查
10月4日,游客肖先生爆料称,他一家三口到达青岛后,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肖先生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青岛方面认定涉事海鲜店价格标示存在误导消费者,启动调查程序,之后关停当事海鲜店罚款9万元,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游客称已收到644元退款
据媒体报道,肖先生证实,昨天临近中午,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电话中该女工作人员就物价局未及时积极处理“天价虾事件”,以及对他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真诚道歉。正式道歉后,她告知肖先生,4日当天收的餐费将全额退还,请他提供一个个人的银行卡号,会尽快把钱打到他的卡上。
“电话里我说,不需要全退,只把多出的钱退给我就行了。”肖先生说。
昨晚,肖先生称已收到退款644元,但退钱短信显示为“石某梅”,并非网传店主范某杰。短信为“石某梅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至于汇款人身份为店主还是相关单位,肖先生表示,暂时不知。
10月20日晚,消费者刘先生在网上爆料称:写着“蒜蓉粉丝蒸扇贝每份15元”,下单后商家说是每个15元。
10月20日晚,消费者刘先生在网上爆料称:写着“蒜蓉粉丝蒸扇贝每份15元”,下单后商家说是每个15元。
10月20日晚,消费者刘先生在网上爆料称:写着“蒜蓉粉丝蒸扇贝每份15元”,下单后商家说是每个15元。
青岛“天价虾”事件引发网络热议,随着涉事饭店关闭当事老板被处罚9万元,事件也逐渐尘嚣。但近日有青岛籍企业家却自讨腰包慰问了游客肖先生。
网名为“青岛滩”的青岛企业家来到广元,慰问奖励了肖先生5万元现金。
青岛企业家来到广元,慰问奖励了肖先生5万元现金。
“终于到家了,感觉心里踏实多了,这几天确实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我也希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10月11日,记者在广元见到了刚回来的肖先生,在一个多小时的采访中,肖先生说得最多的就是这样的话。
“终于到家了,感觉心里踏实多了,这几天确实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我也希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10月11日,记者在广元见到了刚回来的肖先生,在一个多小时的采访中,肖先生说得最多的就是这样的话。
备受青岛“天价虾”事件困扰的旅游大省山东近日决定,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
游客称已收到644元退款。
宰客店主已找到,青岛物价局责令店主全额退还当事游客肖先生钱款,并道歉。游客:不需全退。
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10月6号17时,全国纳入监测的125个直报景区点共接待游客338.23万人次,来自云南丽江假日办、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数据显示,10月3号,到丽江旅游的人数达到9.86万。
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天价大虾”事件不仅让游客义愤填膺,更戕害了青岛的旅游经济和城市形象。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