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
近日,安徽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在媒体报道下不断“逆转”:女学生称没撞人,并找来目击者称被讹了,而老人则坚称被撞,随后又找来多名目击者证实女学生事后承认撞了人;最后淮南警方通报显示,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互有接触,其负主责,老人负次责。
9月23日中午,通报两天后,当事女大学生袁大宸更新微博首度发声,连发六问质疑警方“多方取证”:“我做错了吗?”
袁大宸在长微博中称,对于其“负主要责任”的责任认定书,警方对她的解释是“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是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摔倒的”,因此她“只能被动地在签收栏填上自己的名字”。
警方认定结果使得舆论“逆转”后,起先一边倒支持袁大宸的网友开始在她的微博中留言,改口骂其是“骗子”,利用舆论博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我今年20岁,我有我引以为傲的人生观、价值观,我并不是你们嘴中的坏学生!”袁大宸在微博中回应,对于警方认定的调查结果,她已申请复核,并感谢网友们的关心。
此前警方的调查通报显示,淮南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淮南市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淮南市交警田家庵二大队于9月21日,分别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袁某负主要责任,老太太桂某某负次要责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报结果出来后,部分网友质疑:“多方调查”是哪几方,取证的对象都是什么人(此前女大学生和老人找的目击证人被网友质疑系本方人),通过了什么手段?这些核心细节通报中均无说明。
9月22日,澎湃新闻与淮南市交警支队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都是依据法律法规客观公正来进行的,至于调查取证的细节,需要找调查部门,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表示,该事件不是公共事件,只是个案,应该围绕当事人权利保护为核心来处理案件;在既符合法律程序,又符合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警方只需要对当事双方负责任,通报中不交代具体找了什么证人、机构以及如何取证等细节,或系考虑到证人证据等隐私问题。“这个事情最后能不能处理好,还是要靠当事人,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行使其应有的法律权利”。
一场小小的车祸,老人被撞倒在地。一老人扶起大妈后,可能没看清楚的原因,差点被讹,幸亏一“正义姑娘”挺身解围。
一场小小的车祸,老人被撞倒在地。一老人扶起大妈后,可能没看清楚的原因,差点被讹,幸亏一“正义姑娘”挺身解围。
“扶老人被讹”不只是道德问题。先前碰到同类问题时,曾有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扶老人还是得靠自觉性”。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对“扶老人被讹”事件的态度。
遇到年过七旬的亲戚张老太摔倒,张先生好心将老人扶起……
“扶老人险”是试图寻求解决问题之道的有益探索与尝试,即使商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商业利益,我还是举双手支持。
善良,需要保护;道德,更需加持。如果能为善良加一个保险阀,有何不可?
道德问题怎能用钱来解决?设立这类保险是否先有“老人讹人”的污名化之嫌?是否会进一步强化“扶老人有风险”的观念?
想象一下,当你遇到一位倒地的老人需要帮助时,你没有立即上前搀扶,而是默默地拿出手机花个3元在支付宝上先为自己投个保。
碰瓷如今早已经算不上是什么新闻了,但碰瓷对象变为弱势群体的时候,就难免有点人显得无所适从。近日,北京市发生的“扶老案”让人感叹不已。
“老人倒地该不该扶”这个话题自南京彭宇案首次闯进舆论场以来,每一次媒体对类似事件的报道,都会挑动公众敏感的道德神经。
路遇老人跌倒扶不扶?这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如今真成了选择难题。如果我就是责任人,那肯定没得说,一定会去扶。这还真不是唱高调,我是不愿承受未来的道德耻辱感,与付出更大的心力去忏悔相比,我觉得还是担责比较划算。
看到老人摔倒在路边,扶不扶?有人说,一定扶。有人说,担心“被讹”,不敢扶。其实,如果你看到老人摔倒了,或许没时间想别的,下意识地就去扶起了老人。
9月8日晚,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一位老人倒地,该校一名女生小袁将老人扶起。该老人家属认为是小袁撞倒了老人,而小袁坚称自己是做好事将老人扶起。双方各执一词。
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一位老人倒地,女生小袁将老人扶起。
"淮南女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目击者已经出面向淮南警方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