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增点” 两岸同胞交往扩容

2012-04-02 08:57 来源: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经过磋商,1日就开放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达成共识。纳入此次试点的包括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十个城市。

  此次开放的十个试点城市,具有较好的赴台团队游市场基础,较大的人口规模,分布在大陆的不同区域。为确保健康有序地推动此项工作,双方同意按循序渐进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等六城市在完成有关程序后,将于4月28日正式启动,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四城市将于年内启动实施。

  新闻背景

  大陆居民赴台游开放历程

  2008年7月4日,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游正式启动。几年来,大陆分三批渐次扩大开放区域,至2010年7月实现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放赴台旅游。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从团限10人变更为5人以上,在台停留时间由不超过10天变更为15天。据台湾有关部门今年3月5日发布的统计数字,开放大陆民众组团赴台观光以来,来自大陆的游客总数为327万人次。

  2011年6月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宣布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同年7月29日,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个人游也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和厦门三城市已有超过5.7万名游客踏上宝岛的个人游之旅。

  据台方统计,大陆游客在台消费已为台湾创造了超过1673亿元新台币的收益。

  此次公布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试点有10个城市。至此,大陆已有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2个经济特区(厦门、深圳)、7个省会城市(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居民开放赴台个人游。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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