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称:警方造假死亡时间,嫌疑人刑讯逼供致死
对于项城市公安局所解释的犯罪嫌疑人于钢峰“呕吐死”的说法,嫌疑人的家属表现出极端不信任。其家属告诉记者,项城市公安局不仅在死亡时间上造假,而且在死亡地点上也造假。
于钢峰的妹夫郑郑树龙对记者说:“按照警方的说法,我丈哥25日23点50分左右犯病,26日0点10分120救护车赶到,26日月0点35分死于项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而当时随120出诊的医生则告诉我们,他们到达项城县公安局刑警队时,我丈哥已经死亡。这说明,我丈哥在刑警队就已经死了。”
郑树龙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于钢峰死亡后家属与当地120出诊医生的对话录音,该段录音记录了于钢峰死在项城市公安局刑警队的说法。
该段录音显示医生如是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而且医生还称,在事件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如警方描述的“口吐白沫”的情况。
郑树龙愤怒地对记者说;“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项城市公安局心中有鬼。”
死者弟于钢领在写给媒体的书面材料中,对警方说他哥哥身上“没有明显外伤”表示严重质疑。于钢领写道,通过了解情况及查看哥哥尸体,发现哥哥尸体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下半身却呈现白色,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处、手腕处、小腿处均有多处伤口。而且手腕处,脚腕处呈现明显的勒入伤痕。这不是刑讯逼供是什么?!
据死者家属介绍,现年34岁的于钢峰,身高1.75米,体重85公斤。死前身体健壮,无心脏病,无高血压,无任何遗传性疾病。
郑树龙则对还对警方称于钢峰参予吸毒、偷盗事件表示怀疑。郑树龙说,丈哥是家中的长子,为人老实,不可能干那种事。只是因为丈哥死了,警察找几个小混混栽赃给丈哥。
一人死亡祸及全家,家属被迫写“保证书”
据介绍,于钢峰猝死,犹有一声晴天霹雳突然击垮了这个虽然清贫但不乏快乐的家庭:于家父母整日以泪洗面,母亲几度昏厥;于妻痛不欲生,几寻短见,于子惊恐失措,整日对墙发呆,现已失学。
于钢领在书面材料中说,11月3日是哥哥于钢峰的生日。当日上午10时许,死者家属在项城市公安局大门口为死者烧纸哀悼,现场围了很多群众。突然从公安局大院冲出一帮民警,在驱散围观群众后,将死者家属全部拖拽进公安局。拖拽过程中有多名家属被脚踹,被拳殴,衣袖撕扯破裂。之后全体家属十二三口人包括孩子全部被关进了审讯室,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0岁。每人被单独关进一个审讯室,每个审讯室由3至4名警察看守。
据于钢领反映,全体家属被关押15小时后,他被迫向警方签署一份保证书后全体家属才被从审讯室放出来。保证书的内容是,保证不捅破此事,保证不接触媒体,否则全体参与烧纸的家属全部要被办理拘留处理。
警、检两家迅速调查,至今没有结果
据项城市警方材料介绍,于钢峰死亡事件引起了周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口市公安局长姚天民等领导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同时指派纪委、督察部门到项城市调查事件情况。
项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指派项城市政法委副书记粟金中帮助指导参与事件处置。项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成立了由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运杰牵头的事件处理小组,本着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据警方材料透露,于钢峰事件发生后,周口市及项城市警方主要做了如下三项工作:
一、指派项城市公安局政委张国营带领有关人员亲自赶郸城县,向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死者家属通报情况,进行安抚工作。
二、对所有参与办案的民警予以停止执行职务,配合检察机关查明死亡原因,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督察部门的调查。
三、由项城市公安局政委张国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与死者家属商谈善后事宜。
据家属反映,表面上看起来行动迅速的周口市公安局、项城市公安局、项城市检察院至今没有向社会公布任何新的调查结果,项城市公安局甚至没有透露被停止警员的姓名。而记者多方与周口警方和项城警方联系均未得到回应。项城公安局宣传科魏科长,则拒绝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请求。
警方提供的材料称:因于钢峰盗窃案属一般刑事案件,故“没有审讯视频录像;因还需要抓捕其他犯罪嫌人,故”未允许其(家属)查阅卷宗;因家属不同意解剖,故“致死亡原因至今没有查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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