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30日电(记者李丽静)4月29日来自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消息,因在今年4月23日河南省舞阳县发生的造成13死、1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漯河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凯民、安全员周明生以及货车车主顾银行被刑事拘留。
2012年4月23日14时20分许,漯河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曹付生驾驶豫LA8979号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超载运送袋装颗粒状化肥沿S220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舞阳县孟寨镇境内时,违法驶入对向车道,与漯河市宏运集团九公司驾驶人高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豫L52929号少林牌中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0人、受伤12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侦查,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豫LA8979号重型货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法超车,驶入对方车道所致。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LA8979号重型货车所属的漯河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公司规模小,实际行政管理人员6人。公司的50台车都是挂靠车,每车每年收取挂靠管理费2000元。安全保障能力低,聘用的安全员未经培训,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车辆例检例保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具备执行条件,公司全部车辆没有安装GPS实时动态监控设备,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流于形式。
近日,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以及其他调查取得的证据,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上述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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