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走了之后……
巍峨的城楼,荒芜的湿地。
“黄河富景生态世界”园内的“汉街”。
剧组走了之后:木板、石块、油漆桶……一片狼藉
湿地里建影视城
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是新的破坏力?
4月6日、10日,本报推出“保护黄河湿地”系列报道,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乱象进行了调查和梳理,并试图查找出根源所在。
在4月10日的后续报道中,网友提供新线索:黄河富景生态园有个“影视城”,并拍到一些剧组破坏湿地生态的照片。
情况到底如何?我们一起去看看。记者 张翼飞 汪永森 文/图
转转“影视基地”
4月20日,黄河富景生态园。
大门右侧的一块彩色大展板上醒目地向游人推荐新“看点”——“黄河富景生态世界 中原地区最具特色的大型影视基地”。
海报上介绍:公司预投入1.8亿元人民币兴建的生态旅游、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着力根据景区原始景观,打造中原地区最具特色的影视文化拍摄基地。园区自建城之日起,已吸引众多影视剧组及明星驻扎拍摄。《大秦帝国》《卧薪尝胆》《新三国》《新水浒》《锦衣卫》《战国》……
进入园内不远,就见西侧有一块指示牌,写着“湿地区”。我们了解到,这里是保护区湿地的核心区,《新水浒》就是在这里拍摄的。
园内所说的“大型影视拍摄基地”位于园内的东南角,那里距大门非常远,坐电瓶车要半个小时。
我们租了个电瓶车,走了千米左右,看到一个刚建好的“汉街”,仿汉的木门、房舍、车辆,旌旗招展。
又走了20分钟,一正一斜两座巍峨的城楼进入眼帘。
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城楼附近,丢弃着各种曾制作道具用的木板、石块、树枝甚至油漆桶等垃圾,一片狼藉。城楼四周一片荒芜。
影视城附近还有一个大型马场,可以和影视城配套使用。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最高罚1万,违法成本太低,人家根本不放在眼里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对试验区内的旅游开发项目没有审批权和管理权,而且黄河富景生态世界对“影视城”这块地的用途一直宣称是耕地,搞生态旅游开发,等于是在打擦边球。
即使是处罚,他们的最高权限也不过是1万元。对于财大气粗的影视剧组,违法成本这么低,他们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学习一下
早在2007年4月,电影《无极》剧组因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的生态环境恶劣事件后,国家广电总局就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禁止进行拍摄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限制影视剧拍摄活动。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按照自然生态条件、生物群落特征、重点保护对象,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功能区域。经过我们了解,富景生态园内的这个影视城,就位于缓冲区和试验区之间。
郑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8月1日实行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现有利用湿地从事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限期收回。
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等开发利用活动的,应当依法报经黄河河道主管部门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设施或建设项目,不得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生态资源或者影响景观,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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