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敲诈4.6万元,各被判刑4年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韩雪
本报讯 去年5月至9月间,我省安阳和河北邯郸等地,发生12起公墓骨灰盒被盗事件。窃贼以此敲诈公墓管理单位4.6万元。4月18日,安阳县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兄弟二人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张某兄弟2人,系安阳县人。2011年初,两人看过一档盗窃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处的电视节目后,便有了模仿作案的想法。经预谋,2011年5月至9月,两人伙同朱某(另案处理),先后到安阳、邯郸等地的3个公墓,盗窃12个骨灰盒。随后,以举报该公墓看管骨灰不负责任为由,向对方实施敲诈,先后敲诈4.6万元。公墓管理处报案后,同年10月19日,两人被警方抓获。另查明,案发后已追回骨灰盒11个,两被告人退出所得赃款30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 黄宪伟 张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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