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
机动车闯黄灯也属违法
河南商报讯(记者赵强)昨天,河南商报报道了“在郑州市花园路与三全路交叉口,一辆价值900多万元的迈巴赫与电动车相撞,迈巴赫多处损伤,骑电动车男子受到轻伤”一事。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五大队民警称,经调查,事故原因是迈巴赫在自西向东通过路口时,黄灯闪烁,迈巴赫闯黄灯通过停车线,撞上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迈巴赫负全责,目前双方已经私了。
4月12日,河南商报以《黄灯亮了还硬闯,这个真违法》为题,报道机动车闯黄灯等同于闯红灯,属于交通违法。
民警称,黄灯属于警告性信号灯,一般情况下只有2~4秒,最易引发交通事故。这时已超越停车线的车可以继续通行,未超越的应停车等候。
昨天,商报微博转发了迈巴赫撞上电动车的消息后,有网友疑问,为什么迈巴赫挂的是黄色车牌?
对此,郑州市车管所车务科工作人员韩女士解释,据规定,除驾校的教练车,9座以上客车,或机动车车身超过6米,要挂黄色车牌,而事故中的迈巴赫车身超过6米。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