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3岁男子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7年
看看他咋“克隆”银行卡
以后好留个心眼儿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
银行卡明明还在,里面的钱却不翼而飞。近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为我们揭开了谜底,原来,是银行卡被人克隆了。
“大人物”教他“克隆”银行卡
1989年出生的农康家住广西大新县,初中毕业。
案发后农康交代,他从小不爱学习,上到初中时,觉得学习太困难,就辍学在家。后来,他就跟着同乡出来打工。
2010年7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个叫“四哥”的“大人物”。
后来,“四哥”教会他一个快速发家致富的本事,就是克隆别人的银行卡,包括如何在自动取款机上安装探头和读卡器。
农康说,手艺学成后,“四哥”便离他而去。临走,“四哥”还安排一个叫黄明的人给他送来一套工具。黄明告诉他,这活一个人干不了,需要一个帮手。
他们已成功“克隆”了10张
农康找来同乡陆某,陆某1986年出生,小学毕业。
被警方控制后,陆某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趁银行自动取款机处无人时,用螺丝刀将取款机上自带的读卡器取出来,换成他们带来的读卡器,以用来复制取款人的银行卡信息。然后,再把银行的读卡器套上去,用螺丝刀在输密码的上方安装上探头用来窃取取款人的密码。
在黄明(另案处理)的住处,民警共搜出伪造的银行卡24张,其中已成功复制克隆客户信息卡10张。
昨日,管城法院一审判决,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分别判处农康、陆某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线索提供:徐晓艳、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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