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女郎,帮你忙,大家好,我是东方今报帮女郎李玮。”家里不常住人,物业公司也出具证明证实业主不常居住,但郑州一名业主却被燃气公司以疑似偷气为名,摘走了家里的燃气表。 帮女郎李玮
【反映】
罚款从4万降到4000
“我人还在广州开会,郑州家里的燃气表却被摘走了。”昨日上午,郑州市民张先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张先生说,他在郑州市文化路上有套房子,今年1月中旬时,他人在广州开会,却忽然接到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燃气)的电话,称他家燃气表上面的铅封有问题,怀疑张先生偷气,所以燃气表就被燃气公司给摘除了。
张先生赶紧让他在郑州的父母前往华润燃气询问情况。“当时,燃气公司说我们家的燃气表有问题,说要罚4万元。”张先生说,但他就不经常在房子里住,又没租,所以,根本没理由偷气。“后来说罚款2万元,最后又说罚4000元,我都被他们弄得摸不着头脑!”张先生说。
3月23日,张先生来到华润燃气北区营业所,负责此事的张副所长称,只是怀疑张先生偷气,还没确定。
【核实】
以用水量来核算燃气费?
昨日上午11时许,帮女郎陪同张先生一起来到华润燃气北区营业所,张副所长表示,之所以怀疑张先生家偷气,“是因为燃气表上的铅封,不是燃气公司的铅封”。至于罚款,他并未提及。
而张先生认为,他们小区的燃气表都安装在楼下,谁都可能会接触,就算是表有问题,也不能证明就是他家的人动了手脚,他反驳说:“你(张副所长)只是怀疑,不能证明我偷(燃气)了。况且你们拆表时,我并不在场,我也可以怀疑(燃气表)是你们拆走后动了手脚。”
针对此质疑,张副所长称,拆表前曾和张先生联系过,可几个月都没回信。随后,张副所长拿出了张先生提供的物业开具的不常住证明。
最后,张副所长表示,华润燃气会根据张先生家的用水量,加上张先生家使用燃气的器具,来核算出张先生需要补交的燃气费用。他强调,这个费用的收取标准是按照故障表来算的,并非按照偷气。此外,张副所长还让张先生写个情况说明,并拿来水费单以便核对。
对此,张先生质疑:第一,连张副所长都亲口说他家里不常住人,偷气的说法是不是站不住脚?第二,以用水量及家里的燃气具来核算燃气费是否合理?
【说法】
律师称燃气公司做法欠妥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分析认为,不管业主是否偷气了,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燃气公司的做法欠妥当。如果业主确实偷气了,那么燃气公司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关系,除了要求业主补交燃气费之外,还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责。
如果业主没有过错或违法行为,没有偷气,那么燃气公司在没有证据前提下就私自拆表,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而且,就算业主家里有热水器、壁挂炉等,这并不代表一定用燃气,因为业主也未必在这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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