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遭无盖窨井“埋伏” 市政埋单并罚责任单位

2012-03-29 08:35 来源: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赵丹/文

  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 郑州一市民遭遇无盖窨井“埋伏”,导致汽车车胎受损,幸运的是,他得到了市政部门的赔偿。无盖窨井伤人,郑州并不鲜见。但是,能够获赔的并不多见。15日起,郑州施行新规,窨井盖缺失或“伤人”,责任人要受罚。

  【事件】 市民遇无盖窨井“埋伏”获赔 “总算有结果了,市政说赔偿更换车胎钱。”昨日,郑州市民莫先生欣慰地说。21日下午,莫先生开车行至经三路和林科路西省移动公司南门口,车轮落入了一个没井盖的窨井中。 “轮胎报废”莫先生很无奈。随后,莫先生把事情反映给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昨日,金水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工作人员莫先生说,他们已经向莫先生道歉,并会赔偿其损失。“没有及时补上井盖,是我们的责任”。

  【缘起】 无盖窨井伤人频现郑州 无盖窨井伤人,郑州并不鲜见。2001年6月4日,安阳来郑打工的栗世成骑车回家,跌入3米深的无盖窨井中,被摔得口鼻撕裂。 2009年5月19日,两位市民骑车途经农业路政七街,连人带车栽进一个无盖窨井内…… “特别难搞清什么井归什么单位管,咋维权。”昨日,市民郭先生说。 昨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方面表示,市民发现道路无盖窨井,可及时拨打城建热线12319。“窨井伤人责任由窨井盖产权单位负责。如是无主窨井,城管局立刻办会进行处理”。 2010年,郑州十八家窨井盖产权单位联合发布了《窨井盖维护承诺书》,承诺如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国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昨日,记者试着拨打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热线电话63827015,接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窨井产权单位属于他们,他们会负责。

  【链接】 窨井伤人扣责任单位100万元

  近日,郑州市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强化落实责任 提升城市形象的若干意见(暂行)》。明确从3月15日起,根据管理权责,发现责任单位存在城市管理问题就实施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措施。 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一项中规定:窨井盖缺失,扣第一责任单位1万元/个·小时,扣第二责任单位0.5万元/个·小时。窨井盖缺失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扣第一责任单位100万元,扣第二责任单位50万元。 据悉,这份若干意见适用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和航空港区。今后,城市管理问题财政扣款及有偿整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不少于50人的专业检查队伍,每日检查。核实界定责任后,每周书面通知财政局进行扣款。 昨日,郑州市提升办相关人士表示,这份意见还涉及环卫、户外广告等多项内容。出台的目的是提升郑州形象。“希望通过这项措施,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给市民的伤害”。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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