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鼓励上市央企分红:国企应成股市表率

2012-04-06 08:06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5日电 (记者白天亮)中央企业正越来越多地利用产权市场“发现买主、发现价格”的功能,整合资源。2011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国有产权663宗,成交金额326亿元。一些中央企业通过辅业资产变现,为主业项目提供支撑,其中航天科工等27家非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公开挂牌转让了40宗房地产企业股权。一些企业推动实物资产进场交易,航天科技等央企通过产权市场处置实物资产超过30亿元。这是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的。

  据介绍,近几年中央企业更加注重借助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产权市场,转换体制机制,加快企业发展。特别是在股票市场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中央企业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融资。2011年,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创历史新高,发行总额达9977亿元。在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时,中央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监管要求,灵活选择组合不同债券品种,确保债券融资效益最大化。经多方努力,宝钢获批赴香港发行65亿元人民币债券,完成了中央企业首例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试点工作。

  不过,目前中央企业产权结构还不够优化,行业分布仍然过宽,产权级次仍然过多,部分上市公司层级低、规模小、分布散、实力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国资委强调,中央企业要进一步用好三个市场:用好股票市场,增强控股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能力,同时密切关注境外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用好债券市场,利用利率水平较低的融资工具,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探索发行海外人民币债券;着力提高利用产权市场进行产权流转、资产交易、融资租赁、增资扩股等运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国有资本与机构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的结合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资本和机制支持。

  国资委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要加大企业重组或资本运作中设立的“壳公司”的清理力度,加大对规模小、经营状况不佳、投资回报率低、存在较大投资风险企业的调整整顿力度,制订低效无效资产退出计划。加快对参股企业股权的梳理,不符合本企业战略规划的项目应及时退出。

  国资委同时要求央企做强做优上市公司。要在研究确定上市公司层级的基础上,以已有上市公司为平台,利用好境内外资本市场,推动上市公司资源在中央企业内部、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实施有效整合,实现资源集中、平台集中、优势集中。集团公司要注重通过并购重组和孵化注资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后劲,要统筹运用资产注入、增持、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多种手段,在保持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合理控股比例的同时实现融资发展。要努力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母公司与控股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继续推动优质资产和相同类型企业向上市公司集中。要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依法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各类股东权益。国资委强调要使国有股东成为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鼓励建立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分红机制,努力成为股票市场的表率。

  据介绍,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建立了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信息发布和监测系统,并且推动成立了行业协会,各产权交易机构在拓展业务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也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要始终牢记,作为提供公正市场化服务的交易平台,规范是生命线,否则产权市场将失去生存基础。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六部委对四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试点机构进行第四次综合评审,各地国资监管机构也要在督促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所选择确认的交易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责编:李婷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