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河南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为重点,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为目标推进监管体制改革。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大部分地方叫做国资委,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唯一机构。它的职能如何转变?监管体制如何改革方能实现"管资本"的目标?此次会议并未明确。
不过,中央的一系列文件已经明确地表示,此轮国企改革不只是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而是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
作为国资国企改革领域的一个重磅文件,去年10月25日制定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改革路径。它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一脉相承。
具体就是,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并通过授权经营体制,实行两级出资人制度,即: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权利。打破过去的"国资委—企业"两层管理结构,建立形成"国资委—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投资控股企业"三个层次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而实现国资委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
同时,国资委行使的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出资人权利,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国资委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今后,国资委将专司以监管为主,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
"这将会对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所形成的国资管理体制进行一次全面重构,实现对原有管理架构的重大突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能源与战略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董晓宇称。
此次改革期许在国资委这个层次上,实现政资分开,即政府社会经济管理与国有资本管理分开;在国有资产运营、投资公司层次上,实现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与经营分开;在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国有企业的层次上,实现资产经营和运营管理分开。
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解决了国有资产由归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部和大企业工委等"五龙治水"又无人负责的积弊,使国企迅速做大规模,功不可没。
但是,这些年来,国资委通过管人管事实现管资产,国企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的积弊仍存。《财经》杂志报道,国资委一面站在国家高度上制定宏观的行业政策,一面通过管住央企的高管直接介入企业管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称:国资委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思维,直接限制和干预国有公司的具体治理、政策,要求国有公司履行各种各样的政治性目标。大量国资委颁布的文件涉及到对诸如高管人员职位、薪酬、职工工资发放、福利标准、教育培训经费、职工董事聘任、女职工工作、职工素质工程、企业财务信息化等内部管理政策的直接设定;更不用说,绕过很多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程序直接更换高管人员、改变企业经营范围了。
往事不可追。
国资委职能转变是一个选项,其实政策中还蕴含另一个选项:针对两级出资人会否形成"婆婆加老板"的低效率格局,政策还开展了直接授权模式试点,即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享有完整的出资人权利。如果这种方式被证明有效,国资委直接转为资本投资经营公司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