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今天是3o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为自己权益,扩散!
前段时间,杨女士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等住满3个月,准备搬家时,她竟被中介告知需要再交3个月房租,而且押金也不会退!
购房者在购房以前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多准备一些对自己有力的证据,这样一旦未来发生纠纷,购房者还可以进行自我维权,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当购房者确定可以贷款之后,开发商会将之前和购房者签订的内部合同收回,此时会给购房者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签合同,这份才是购房者手中最终的合同。
虽然购房合同是经过房管局审核的统一模板,但是在附件中或许会存在你没注意到的霸王条款。
装修看起来容易,但涉及诸多事项,不了解“行情”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很可能遭遇“霸王条款”。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量已接近13亿户,其中手机网民数量已达6.5亿户。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李易认为,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提速降费将促使传统电信运营商自我革新。
最高人民法院14日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业和信息化部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数量为8.57亿人,手机访问网络产生的月总流量可达155643TB。面对如此巨大的“蛋糕”,运营商都想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制定透明、简单的计费方式,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应是运营商获取利益的前提。霸王思维、霸王手段,对逐渐步入正轨的市场来说,是行不通的,最终受损的只会是运营商自己。
河南联通用户升级4G套餐时被告知每月消费必须超过1199元,只因手机号是“靓号”。
前不久,工商总局对于银行、电信等行业中多项霸王条款提出批评,此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王军旗建议,进一步推进立法,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减免诉讼费、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支持惩罚性赔偿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机制,从而鼓励消费者维权。
前不久,工商总局对于银行、电信等行业中多项霸王条款提出批评,此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王军旗建议,进一步推进立法,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减免诉讼费、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支持惩罚性赔偿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机制,从而鼓励消费者维权。
记者调查发现,在银行、电信、汽车等行业,霸王条款最为普遍。
前不久,工商总局对于银行、电信等行业中多项霸王条款提出批评,此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王军旗建议,进一步推进立法,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减免诉讼费、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支持惩罚性赔偿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机制,从而鼓励消费者维权。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公布了对合同格式条款(即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的监管情况,从2012年至今,全国工商系统共检查合同65万余份,查办案件4.4万件。据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刘宏伟介绍,工商总局根据消费者的投诉,组织专家对苹果维修条款进行评审,确定其问题所在。
一段时间以来,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时有发生,且广泛存在于银行电信业。刘宏伟称,各级工商机关将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使这项工作全面实现常态化,维护合同公平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