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9日从浙江嘉兴平湖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一审宣判了1起故意杀人案件,19岁的年轻妈妈侯某因杀死自己出生仅5天的女儿被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今年3月30日凌晨,平湖市东湖景区两名工作人员巡逻时发现了1袋东西,打捞起来后发现袋子里除了两件婴儿衣服外,还有1个已死去的女婴。2人连忙报警。
尸检结果显示,女婴系被他人外力作用诸如捂压口鼻等方式阻塞呼吸道导致窒息而死亡。
警方查看案发时的视频发现,3月29日晚,侯某将婴儿抛至东湖广场南村书堆东侧九峰一览楼河边,后由其三个小姐妹驾驶电动自行车带离案发现场。
侦查员根据女婴尸体上的结扎线特征,对平湖全市医院的妇产科进行了走访排查。在对平湖中医院的走访中了解到,近期在该院生产的产妇侯某产下的女婴与现场发现婴儿相似。对比视频还发现,侯某于3月27日出院后入住平湖某经济型酒店,但3月29日晚退房时未发现其婴儿,警方因此确认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30日13时许,警方在平湖市钟埭街道某出租房内将侯某抓获。
据侯某交代,她是湖南湘西人,2014年在温州打工时认识了男友谭某。2015年6月,侯某发现自己有身孕。男友对此表示要留下孩子,于是她先回到老家,后返回平湖顺利产下一女。但生下女儿后男友表示不接受这个孩子。当时男友不在身边,侯某又无力独自抚养,在绝望与无助中,侯某冲动之下选择用被子捂死了亲生孩子,随后将其扔到东湖里。
该案由平湖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今年6月14日以被告人侯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平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因与丈夫及其家人发生矛盾,便拿自己不满十个月的儿子出气将其捂死。近日,经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建红有期徒刑十二年。
今天上午,二中院一审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1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法院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1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今天上午,二中院一审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1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法院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1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其在网吧洗手间产下一名男婴后,茫然失措将孩子捂死。
4月6日早晨8时许,一男子到安岳县公安局通贤派出所自首称,他亲手将6岁的儿子小杰(化名)捂死。王强称,周围人经常议论纷纷,王强接受不了,才捂死了儿子。
听到这个结果,夫妻俩丢了魂一般,孩子的爷爷奶奶很快赶到医院,一家人抱头痛哭。给孩子穿得很厚,很可能导致“捂热综合征”,引起婴儿缺氧、高热、大汗、脱水、抽搐昏迷,乃至呼吸、循环衰竭。
杀害母亲现场(图左)和杀害父亲现场(图右)都被候某震清理干净。看着父母的尸体,候某震想着如何进行处置,看到房间里面有很多之前装化肥的尼龙袋,候某震将父母的尸体装在尼龙袋里,用绳子捆绑。
今年21岁的淮安女子孙琪(化名)于今年3月22日下午在家里先后将1岁半与2岁的儿子亲手捂死,后自杀未遂,起因只为家庭矛盾并怀了情人的孩子。在将两个年幼的儿子捂死后,孙琪采取用刀割颈、手腕、喝农药方式自杀,均未遂。
江苏丰县女子孙某长期遭受家暴后,在亲友的帮助下,将丈夫杀死并抛尸河中。当晚,孙某的女儿和张某一起,在侯某的尸体上绑上铁链和磨盘,然后开车将尸体抛到一条小河里。
5月2日,记者从镇原县警方和检方获悉,4月3日,庆阳市镇原县太平镇发生一起婴儿被杀案,接到报案后,镇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抽调警力,迅速破案。
据西部商报报道,庆阳镇原县一个年仅20岁的母亲,竟然亲手将出生2月的婴儿捂死并遗弃于水井内。
今年11月下旬,52岁的南京女子田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审。
今年11月下旬,52岁的南京女子田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审。
今年11月下旬,52岁的南京女子田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南京中院受审。田某称,自己因长期独自照顾瘫痪在床的丈夫郝某而患上抑郁症,早就萌生了自杀的念头。
常在家中上网的袁某不满丈夫拔掉网线,与对方发生激烈争吵。马某证言显示,2013年9月7日晚11时,他下班回家时,发现袁某拉好网线又要上网,他当时很生气,就把网线拽了。马某称,袁某平时心情不好就喝酒,再加上之前两人吵架,马某当时问袁某,孩子在哪儿时,袁某说,“不用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