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自己的17头牛卖掉 却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7-01-19 10:32 来源:许昌晨报 打印本页 关闭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马源蓬)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我市两级法院通过开展“百日执行风暴”等行动,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显示,我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091件,同比增加70%。这是记者1月18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获悉的。
解决执行难,
我市是全省的“试验田”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顽疾,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作为我省法院系统执行改革的“试验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首批重点推进法院,担任了这场硬仗的开路先锋。为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从去年7月份开始,我市两级法院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百日执行风暴”等行动,决心在2017年年底之前,集中解决执行难问题。
因为欠债不还,
卖自己的牛也被判刑
17头牛明明是他的,卖了之后法院却来追责,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擅自处置被查封的财产,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1月18日上午,针对禹州市民吴方(化名)的遭遇,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给出了答案。
2013年年初,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吴方等人被杨灵(化名)告到禹州市人民法院。随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吴方等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各项损失8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吴方等未如期履行判决,杨灵遂申请强制执行。禹州市人民法院随后向吴方等人下发了执行通知书,但吴方仍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将吴方的17头牛予以查封,并责令他妥善喂养,不允许私自处理。
可2015年年底,法官发现吴方不但私自将牛全部处理,而且未将所得款项给杨灵,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因吴方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法官于2016年6月22日,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很快将吴方刑事拘留。在被拘留期间,迫于强大的压力,吴方只得与杨灵等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去年年底,禹州市人民法院对吴方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一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其在未经执行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法院查封的财产予以抵账、变卖,且所得钱款自用,致使杨灵损失的钱款无法收回,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是重点打击对象
1月1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执行难的成因较为复杂:有当事人丧失履行能力或自身无财产导致的;有当事人采取种种手段规避或拒绝执行,申请人举证不力,协助机关消极配合等导致的;有法院执行人员少、设备差导致的;有执行人员素质不高,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或执行腐败等行为导致的。
我市决心在今年年底之前集中解决的执行难案件,主要指有财产可供执行但不能及时全部执行的案件。作为各级法院重点打击的对象,我市将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类案件全部或者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去年全市法院
受理执行案件增加七成
去年7月份开展“百日执行风暴”行动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全面强化分段式执行,改革执行机构设置,成立执行启动组、查控保全组、执行裁决组、执行实施组、执行终结组,明确各环节职责和办理时限,实行流水作业,各环节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提高执行效率,同时挤压拖延执行、执行腐败空间。
为杜绝执行工作中的腐败问题,我市还全面强化执行审限管理,严格遵守执行6个月办案期限,对超期未执结案件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另外,我市还强化执行方法创新,通过微信、公告栏等途径,用足、用活曝光失信人信息、限制高消费等法定执行手段,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执行阳光、透明和执行手段现代化。
经过半年多的攻坚,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显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091件,同比增加70%;结案11686件,同比增加66.94%,结案率达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