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9庭开庭,对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柔道冠军庄晓岩诉健力宝公司“以假金罐冒充真金罐当作奖品,利用奥运冠军进行宣传”一案进行了宣判。终审的结果是维持三水法院的原判,即庄晓岩败诉。
此案中,庄晓岩方面最大的弱点是,当初健力宝方面颁发这个所谓的金罐时,没有第一手的金罐质量证明,也就是说健力宝方面没有给这些冠军以直接真金的承诺。而只有在媒体宣传报道的稿件里写有纯金金罐价值4万人民币的说法。
对于这个结果,庄晓岩的律师杨富壮表示并不意外。由于国内是两审终审制,因此庄晓岩这次在广东的客场官司已经不能在法律层面获得任何的维权了。
24日中午,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庄晓岩对于这个判决的回答是:“不放弃,没完!”
她说:“在法庭上看不到正义,我会采取其他的路去寻找,中国总有能说理的地方,我五一就会去北京体育总局找领导反映,而且我已经找了我们省人大,省人大的人已经答应会和广东省人大进行联系,还不行,明年两会会给我呈上去。他们以欺骗的手段说是金罐,宣传4万人民币,最后给了我们个假的,欺骗我们这么多年,我怕什么?我坚决不放弃,和这种骗子没完,必须打到底。”
事件回顾:
2012年,庄晓岩发现当年健力宝公司以奖励巴塞罗那奥运冠军名义提供给自己的“金罐”并非纯金,而是镀金,价值远非当年对外宣传的4万人民币后,双方接触调解未果,庄晓岩随后将健力宝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健力宝公司所在地广东三水进行了一审。去年10月一审判决结束,由于三水市人民法院只部分认可庄晓岩提供的证据,因此这位奥运冠军在法庭败诉。经过5个月的整理、等待,庄晓岩在增加的一名律师的帮助下,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最终,庄晓岩终审被判败诉。 周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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