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3日体育专电 四年一度的全运会是兵家必争之地。为保证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比赛顺利进行,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从去年下半年就多次专题讨论,近日明确了裁判选拔原则,进行了培训,制定了管理机制。
据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杨新利3日介绍,根据全运会男子比赛分U20、U18两个组别,女子比赛分U18和成年两个组别,裁委会确定了男子比赛由中超、中甲、中乙裁判员有机组合成赛区裁判组,女子比赛由国际级和国家级、女超联赛裁判员与女青比赛裁判员有机结合的选拔原则。如:在男子预赛的四个赛区,每个赛区配备4位中超裁判员、4位中甲裁判员、4位中乙裁判员,选派具有业务和管理经验的裁判讲师、裁判监督担任裁判长、副裁判长。
此外,裁委会还确定了选派思路:预赛选派国内裁判,复赛和决赛以国内裁判为主,关键场次(如7-8名决赛、半决赛、3-4名、1-2名决赛等)邀请外籍裁判执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每个赛区多配备一组裁判,原本是8位裁判员即可满足比赛要求,多配备4位裁判可供选择。
据介绍,裁委会于2012年12月-2013年2月分别在梧州结合男子U19、U17、U15等三次冬训及锦标赛,在成都结合女子U系列比赛,总共选派180多人次参加赛区裁判培训与执法工作,选派讲师到赛区进行专题授课,并安排实践训练与临场执法。从业务上、思想上、体能上进行培训与考核,通过认真考核,遴选出参加全运会的人选大名单。
裁委会还结合职业联赛,分别于2月28日-3月3日、3月26日-29日在国家足球训练基地(香河)对职业联赛裁判员和进入全运会大名单的裁判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与考核,包括足球规则理论考试、足球比赛视频分析考试、体能测试,通过者方可获得全运会上岗资格。
此外,裁委会还将在全运会期间加强对裁判的管理,加强总结、评议与纪律处罚工作,及时消除疑问和争议,对明显的错判漏判根据《裁判员处罚办法》严格进行处理。(记者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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