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正计划召开会议,研究修改当前转会规定。其核心是针对俱乐部发生重大变故时,有可能出现的一些转会问题。眼下,中超就面临着这样的情况。虽然足协不至于用新的条款来处理过去的问题,但进一步完善转会规定,至少可以防患于未然,防止将来再产生争议。
近年来,俱乐部和球员都越来越注重合同的缜密性,以此来保护自身利益。一位教练告诉记者:“现在球员签合同,都是逐条逐字地研究。”与之形成鲜明对照,倒是部分足协官员,对相关规定掌握得并不透彻。譬如在于涛转会的问题上,昨天有媒体援引中国足协官员的话称,于涛将为转为业余球员付出至少一年不能参加联赛的代价,这其实就是一种误读。
一位专业人士解读说:“‘业余球员经转会仍为业余球员的,从转会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满一年方可注册成为职业球员。 ’这和于涛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他现在是由职业球员转为业余球员,如果下一步他与申鑫签约,又转为职业球员,马上就可以获得参赛资格。唯一的限制,就是他要占申鑫一个转会名额。业余球员经转会仍为业余球员的,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从一个地方协会转到另一个地方协会,二是转入职业俱乐部但未满18岁,只能签培训合同。 ”
联赛的不断发展,要求足协制定的各种条款也要不断完善。中国足协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时隔3年多,又要对2009版的转会条款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同时,足协官员的业务能力也急需提高。(记者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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