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连阿尔滨俱乐部发出声明,队中外援李·阿迪因归队迟到,被俱乐部处以20万的罚款。
阿尔滨俱乐部昨天在声明中表示,5月25日,经俱乐部批准,队员李·阿迪回国参加国家队比赛,比赛结束后,该队员未在规定的6月12日返回,迟到两天归队。该行为违反了《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管理规定》和《中国足球俱乐部运动员工作合同》的相关要求。作为职业运动员,李·阿迪的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俱乐部的形象,也损害了球队的利益。这已经是该球员第二次出现如此严重的违纪行为,在球队的困难时期,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影响十分恶劣,属“严重违纪行为”。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管理规定》和《工作合同》之相关规定,经俱乐部研究决定并报集团董事会批准,给予李·阿迪队内严重警告,罚款人民币20万元。俱乐部要求各位队员务必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俱乐部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个人的职业素养,为接下来的比赛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如再出现此类事件,将做出更加严厉的处罚。
在上周同广州富力的比赛中,阿尔滨俱乐部就因此而没有给李·阿迪报名。在周日的预备队联赛中,他出场60分钟,表现尚可。俱乐部昨天表示,处罚李·阿迪不是目的,而是希望他可以严格要求自己,阿尔滨俱乐部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任何人都不可以逾越!(首席记者范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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