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勇案审理完毕,足球反腐案第二期审理过程宣告结束。根据起诉书中涉及的事实,共有16家俱乐部和10名球员涉案,名单和涉案事实如下:
俱乐部 涉嫌事实
山东鲁能 2007年送谢亚龙20万元,为夺冠先后向南勇送50万元
沈阳金德 1999年送南勇40万元
大连实德 送南勇两瓶洋酒,2000年送蔚少辉两万元
云南红塔 在升上甲A的庆功会上送南勇一条白金项链
江苏舜天 2005年送谢亚龙5万元,2005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财物
上海联城 2006年送谢亚龙价值两万元消费卡
长春亚泰 2007年送谢亚龙3万元,2007年送李冬生黄金纪念币一套(价值人民币13076元)
广州医药 送南勇价值1万余元保健品,2007年送谢亚龙31万余元,2007年送李冬生5万元
陕西国力 1997年送蔚少辉11万元
河南建业 2007年-2008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1万元购物卡
天津泰达 2007年送李冬生价值12350元财物,送南勇一块手表
南昌八一恒源 2007年送李冬生价值8万余元财物
安徽九方 2008-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3万元财物
陕西宝荣浐灞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16000元财物
浙江绿城 2009年送李冬生5000元购物卡
青岛中能 2009年送李冬生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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