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志华:村干部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2015-03-13 21:35 来源:映象网

  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县小冀镇京华社区党委书记刘志华

  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县小冀镇京华社区党委书记刘志华

  编者按:2015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映象网推出《两会好声音》系列视频访谈,邀请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商河南发展之大事,发出河南亿万群众期待的“好声音”,为河南点赞。

  映象网讯(大象融媒映象网记者 阮海峰/文 段晋哲/图)“当前,部分基层村干部存在着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心态,基层工作难以全面施展。”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县小冀镇京华社区党委书记刘志华说,村委会的三年任期制,普遍反映任职时间太短,建议将党支部、村委会届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目前,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还存在一些问题。”3月13日,刘志华做客映象网《两会好声音》视频访谈栏目时直言,农村基层干部一届任期3年的确较短,选举活动频繁,村干部队伍不稳定,这将影响农村的长远发展。

  中央有关部门应该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            

  “2014年10—12月,我们河南进行了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同往届相比,整个选举工作呈现出很多好的一面,当仍存在一些问题。”刘志华说。

  她认为,三年一换届增加了乡村各级的工作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利于村委会班子的稳定和工作上的连续性,基层广为流传的“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村干部的普遍心态。

  “由于工作缺乏连续性,空有雄心壮志,也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基层落后面貌,使发展规划得不到连接落实,不利于农村的稳定。”为此,刘志华建议将村委会任期由三年调整至五年,使县、乡、村的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此外,刘志华还提出,在选举过程中,一些村干部用钱物或其他利益收买选民进行拉票,但法律法规未明确哪个部门来维护受侵犯村民的民主权利,依据什么法律查处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民、选民、破坏选举等概念性问题没有法定解释,致使这些概念存在争议。”刘志华表示,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没有作具体的“硬规定”,鉴于我国国情,应由乡镇和群众结合提出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比较稳妥,这样才不会给那些贿选、违法违纪的人提供当选的机会。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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