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在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电力用户变相收取费用,要在7月底前全部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今天,省发改委下发通知,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在我省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
通知提出,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省电力公司在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电力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电网企业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省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1、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
2、清理规范以总表形式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农村村委会等用电单位的收费行为。
对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区内所有用户按各分表抄见电量公平分摊电费,经营者须按抄表周期公示电费缴纳凭证复印件、用户同期电费分摊清单。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
对于居民合表用户,物业公司或开发商须按国家规定的居民合表电价标准向居民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物业费另行协商解决。
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省电力公司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3、符合相关规定、用于居住出租的房屋,承租双方应严格按照我省居民电价缴纳电费。
属于合表用户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电价标准;属于一户一表用户的,承租双方电费结算标准不得超过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三档电价标准。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由承租双方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通知还要求,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省电力公司要在7月底前全部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在营业网点、当地主要媒体上依法公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无法退还,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
省电力公司要立即落实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及系统备用费政策,于7月27日前将我省并网自备电厂名单(区分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和其他两类)、系统备用费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缴详细情况上报省发改委。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组织当地电力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建联合工作组,切实推进相关工作。针对不同的用户群,采取实地调研、入户访谈等形式,摸清本地区降电价、清退费及转供电加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严格监管;公开服务电话,建立反馈渠道,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要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咱老百姓用电,每个月用得再多,也就是百儿八十度或者几百度,但工业企业就不一样了,每个月用几十万度甚至数百万度并不罕见。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关人士解释,以前,电厂发出来的电量,会通过电网输送到用户家里。
5月16日,《人民日报》在一篇调查文章中提及,企业只要装了变压器,即使不用电,也要长期交纳不低的费用。韩晓平认为,随着电力改革的推进,两部制电价未来有可能会被取消,电网企业的成本也会得到更好的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消息,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时隔13年之后重新开启的针对电力行业的新一轮改革。
据了解,新电改方案除了延续深圳试点的基本思路,还提出要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逐步破除电网垄断。对此,中金公司认为,深圳模式说明电改的长期目标是改变电价机制,即改变电网盈利模式,而非电网资产的划分问题。
根据方案,深圳输配电价的核价基础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电网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曾鸣认为,输配电价格改革只是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的一环,需要配套发电侧、售电侧电价市场化改革,改变政府定价的方式。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第一稿已起草完成,核心内容包括两项,一,输配电分开正式被列入改革盘子;二,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即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 牵动各方神经的电改正在提速,力度可能大超预期。
“这种做法肯定是违反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俗称‘五号文’,下同)的,但是国家电网拆分的说法并不可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体制改革研究组组长武建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电力体制改革并不等于拆分电网。
“这种做法肯定是违反2002年国务院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俗称‘五号文’,下同)的,但是国家电网拆分的说法并不可信。”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体制改革研究组组长武建东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电力体制改革并不等于拆分电网。
在购电作为电网企业最主要的“采购成本”、销电作为其最主要的“营业收入”之下,悬殊的购销差价,构成了电网企业的利润空间。无论是之于我国当前经济的下行、还是之于电价的民生属性,电网企业本应遵循“非暴利”原则,为实体经济复苏减负,为民生保障分忧。
在电网改革目标不明确的情况下,地方电力企业和国家电网公司由于利益纠葛,就会出现陕西地电和国家电网公司这样的冲突。据媒体报道,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和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在4月25日发生武斗,这是继2008年之后,两大输电企业双方发生的第二次激烈冲突。
新疆第一座火力发电站退出历史舞台。记者注意到,北京、山西等地电改方案中均提到电价的市场化问题,要求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与2002年相对碎片、单一化电改相比,新一轮电改力度大,主次分明,可操作性强。电力交易中心靠什么做到“相对独立”,售电公司什么时候能形成真正的电力交易,也还有待继续探索。与2002年相对碎片、单一化的电改相比,新一轮电改的顶层设计不仅层次高,改革力度大,而且主次分明,可操作性强。
电力体制改革停滞十三年僵局难破,新一轮方案蹉跎两年多终获通过,但时隔近两个月仍未落地,众多业内人士认为国家电网是改革的最大阻力。截至目前,只有厂网分离基本实现,主辅分离仍不彻底,输配分开尚无时间表,竞价上网以及电价市场化改革更是停滞不前。
2014年11月出台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由市场形成,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