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力文)6月2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我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稳步推进,截至5月底,已整治到位的问题37个,占今年完成总任务的22.3%。
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部署,我省在今年年初完成了65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排查,对涉及的1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97项环境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166个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以来,发现我省郑州、开封、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驻马店等市存在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针对该情况,致函相关市委、市政府,要求当地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排查,完善问题清单,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包括新发现的环境问题),按要求逐一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目前,这些地方按照要求立行立改,详细的整治进展情况已在省政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以来,发现我省郑州、开封、鹤壁、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驻马店等市存在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
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将要被限期清理整治。所谓“划、立、治”,就是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
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1月11日,河南省环保厅公布12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2017年12月,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101.2万元,得补1774.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76万元,得补486万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4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介绍环境质量状况,并答记者问。 在回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提问时,李干杰表示,环保部将抓紧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土十条”。
针对城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我省正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同时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动工业节水。
省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丹江口水库(河南辖区)和省辖市饮用水水源地的评估及监督考核,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县(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的评估及监督考核,县(市、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的评估及监督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遵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据了解,桃曲坡水库位于渭北地区石川河支流沮河下游,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境内,属于陕西省水利厅下属五大灌区之一。
去年,全省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总体为中污染,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去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水库总体水质级别、省辖市地下水水质级别均为良好。
2013年12月30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后五年我省地方立法规划已经出炉,关注经济和民生,仍是立法工作的重点。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节约能源条例(修订)等。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执法队员一起沿着小路步行,一路上看到不少车辆停放在路边,一些穿着泳衣的游泳者刚刚上岸。
“目前,浙江省大部分江河地表水源都已不能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各地均已转向水库和江河上游源头水体。据浙江省环保部门对617个水源地的调查,近15%的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县级以上仍有13个水源地水质存在超标现象。
3月15日上午,市长余学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及奖惩意见汇报,对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余学友指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健康顺利推进的必要方式和手段,出台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及奖惩意见十分必要。
2017年,河南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PM2.5;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总体均为轻污染。在空气质量方面,总体来看,2017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PM2.5,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总体为轻污染。
记者9月7日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
2月4日上午,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在市会议中心圆形报告厅召开。副市长武磊通报了2016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结果、各督导组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