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省内新闻 > 正文

去年我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3974件 1506人被追责

2018年06月05日07:0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5034

  核心提示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

  秋冬季的雾霾沉沉,是刺在每个市民心头的一根“刺”,全国上下掀起前所未有的环境保护攻坚战,众志成城。然而,总有一些人,在触碰环境保护的“红线”。

  4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环资审判10大典型案例:2017年,我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3974件,判处犯罪分子1506人。其中,省法院环资庭受理案件598件,结案515件。

  案例

  10余年致力荒山开垦种石榴,搬来个邻居排废气

  2002年,代师傅与其所在村委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之后他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荒山进行绿化改造,栽种了石榴树、核桃树等经济农作物。2013年,豪贝莱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瓷公司)在与代师傅所承包的荒山相邻处进行建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空气中排放了粉尘和焦油等污染物。2017年2月13日,代师傅向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陶瓷公司停止排放污染物。

  陶瓷公司认为,公司是2013年经发改委批准设立、符合标准的产业园区。公司成立经过专业环境评估,是经过许昌市环保局批准的,公司每月均缴纳有排污费,各方面排放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代师傅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一方说,我家的树木被污染了,却没有足够的证据;一方说,我环评合格,却的确是有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企业,法院该如何处理?

  经襄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代师傅将自己承包荒山中的20亩,转包给陶瓷公司,陶瓷公司对承包地块进行绿化,以减轻企业发展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及用途。承包期内承包地块内的树木花草及附属设施归陶瓷公司经营、管理,承包期满后承包地块内的树木花草及附属设施归代师傅所有。

  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摒弃“企业赔钱、原告得钱、环境恶化”的传统审判模式,对生产过程中给周边环境带来轻微污染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关停,而让企业“主动治污”,通过调解,企业承包污染地块植绿,修复环境,实现三方共赢,即企业正常生产、原告实现权益、环境得到恢复。

  盘点

  2017年,我省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3974件

  省高院副院长王韶华通报:2017年,我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3974件,判处犯罪分子1506人。其中,省法院环资庭受理案件598件,结案515件。法院具体如何打击这些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记者总结了3个关键词。

  【关键词1:修复】

  破坏了环境,仅仅是罚点钱就完事?想得太简单!为了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法院已经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在审判中。

  李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此外,判处其支付21万余元,用于被破坏的农用地的修复。高昂的修复费用,让后来者“不敢再胡来”。

  【关键词2:环保禁止令】

  环保禁止令,这是以预防为主的审判理念,在看到有污染苗头的时候,提前下发禁止令。中牟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对51家小散乱企业下发51份环保禁止令,对拒不执行裁定、继续违法作业的企业负责人处以15日司法拘留。

  【关键词3: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环境资源保护审判中的“热词”。环境是公共的,当没有合适的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替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索赔时,公益组织可以。截至2017年底,我省法院已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17件,其中,2017年新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12件,审结8件。

  提起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既有全国性公益组织比如中国绿发会,也有河南本地公益诉讼组织,如河南省环保联合会,也有外省公益组织如山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此外,检察机关也提起了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多元化,涉及文物保护、林木资源、固体废弃物污染、危险化学品污染、大气和水污染等。

  机构

  10家中院、24个基层院有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王韶华介绍,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郑州、洛阳、新乡、信阳、许昌、商丘、鹤壁、周口、三门峡、焦作等10个中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二七区、管城区、巩义市、中牟县、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洛阳市涧西区、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鹤壁市山城区,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虞城县,新乡市原阳县,许昌市鄢陵县、襄城县,信阳市平桥区、浉河区、光山县、新县、固始县等2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独立机构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李智刚)

文章关键词:公益诉讼;我省;地块;陶瓷公司;审判组织 责编:李宜馨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男子为饱腹捕37只野鸟 引发上海首例涉刑公益诉讼

    为了饱腹,顾猛捕猎了37只野鸟,有的野鸟已列入保护动物名录。4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向顾猛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已于2018年3月30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顾猛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 公益诉讼能够助力优化消费环境

    针对同一涉嫌食药品欺诈、虚假宣传的侵权行为,检察机关已经为普通消费者铺好了索赔之路,消费者只要能证明购买过同类产品,就可以向违法商家索赔,无需再大费周章。相信在这种真正职业打假人的积极作为下,商家的违法成本将更高,人们的消费环境将得到有效净化。

  • 最高检与国土资源部联发《意见》 促法治国土建设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这是首部最高检与中央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制度联合下发的文件。

  • 以公益诉讼守护共同福祉

    公益诉讼是对涉及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利益的司法救济,既指向公共资源缺乏产权保护或有效监管,也涉及消费者权益这样的群体性共同利益。

  • 让公益诉讼体现治理之道

    公益诉讼,简言之,就是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试点,是我国此轮司法体制改革乃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法治与社会深刻调整的一个缩影。

  • 新环保法迎公益诉讼首案 一企业被诉索赔300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 新环保法迎公益诉讼首案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污染大气被诉讼索赔3000万元。

  • 新环保法迎公益诉讼首案 一企业赔300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环保法今年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昨天,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

  • 公益诉讼开大门,环保春天可期

    《解释》努力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环境公益诉讼将会打破僵局。《解释》通过完善程序正义,避免了环保诉讼受到地方利益的干扰,解决之前一些地方“环保法庭”无案可审的难题。

  • 在同业竞争中推动环保公益诉讼

    官办环保组织在面临民间环保组织的强大压力面前,想要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赢得民心、发展自我,迫切需要调整定位,尽早回归到真正的“社会组织”行列中来。此次为“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两家原告,均符合环保法规定。

  • 齐鲁晚报:以公益诉讼应对“流量清零”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将公益诉讼权给予联合会引不满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引起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强烈反对。自然之友说,这一条款将限制实践当中被接受的公益诉讼主体类型,让本就困难重重的公益诉讼实践更加受限。

  • 公益诉讼在博弈中艰难前行

    5月23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将为中国的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重要的途径。

  • 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保护董存瑞英雄形象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首例共享单车公益诉讼案宣判

    共享单车押金退款难、维权难问题再度引发关注。近日,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小鸣单车须按承诺退还押金,并在十日内向消费者完整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还等相关机制和流程等信息。

  • 新闻
  • 财经
  • 汽车
  • 体育
  • 娱乐
  • 健康
  • 科技

慢新闻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省招办辟谣!网传“河南50万考生无大学可上”数据错误百出 为不实消息

推荐视频

高考前"最后一课":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