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屈芳)11月26日、27日,省长陈润儿先后来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建行河南省分行,就企业债转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陈润儿强调,要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债转股工作的政策机遇,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协调推进、注重解决问题,找准银企双赢最大公约数,更好发挥债转股工作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银企转型发展中的政策效益。
调研中,陈润儿分别主持召开座谈会,逐一听取了河南能源、平煤神马、安钢、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建行河南省分行、工行河南省分行、农行河南省分行、中行河南省分行、交行河南省分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等金融机构有关债转股工作的意见建议。省政府金融办作了汇报,有关省直部门作了发言。
陈润儿指出,一年多来,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在银企双方共同努力下,“三煤一钢”、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债转股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总体上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前景可期。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建行见势早、抓得紧、成效好,应予充分肯定。同时,债转股推进工作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陈润儿说,要深刻认识到,对企业来讲,债转股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盈利能力,增强资本实力、降低企业杠杆,盘活信贷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推动改革重组、促进股权多元。对银行而言,债转股是促进融合发展的一种形式、是防范资产风险的一条途径、是推动发展转型的一大机遇、是实现互利双赢的一种选择。河南要在已有基础上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将这项工作更加做实做好。
陈润儿强调,找准银企双赢最大公约数,要从四个方面协调推进。一是方向怎么“把得好”。要通过债转股,支持那些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二是银企怎么“谈得拢”。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法治化手段,自主协商确定标的选择、资产估值、股权定价、收益分享,构建新型银企合作关系。三是风险怎么“控得住”。要注重防范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错配风险、经营风险等,防止企业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四是股权怎么“退得出”。要采取多种市场化方式,确保股权“进得来”也“退得出”。
座谈中,影响债转股落地的困难、瓶颈成为银企双方的聚焦点。陈润儿强调,要注重解决问题,在依法依规前提下,
(上接第一版)下一步着力在程序简化、资金配置、项目选择、方案设计、政策优惠上探索经验、蹚出路子。具体推进中,一要抓紧项目落地,其中落地项目要全面落地、审批项目要加快落地、对接项目要及早落地;二要扩大实施范围,未来要逐步将非国有企业纳入债转股的目标客户;三要发挥政策效益,要将债转股与调结构、促改革、建机制、强管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发挥“一举多效”的综合效应。
“政府要为债转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陈润儿要求,下一步要落实“四个一”:成立一个统筹协调的专门班子、制作一个科学可行的操作指引、建立一个高效沟通的工作机制、完善一个灵活务实的政策办法,企业、银行、实施机构、政府部门共同努力,推动债转股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副省长张维宁参加调研。③4
国新办今天就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有关政策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就“僵尸企业”破产一事指出,属长期亏损的僵尸企业便不能实施债转股。王兆星指出,首先,发改委的同事已经讲到,这次债转股有一个政策边界,哪些企业能够债转股,哪些企业不能债转股,其中提到的属于长期亏损的僵尸企业,便不能实施债转股。
2016年7月19日,一名员工在东北特钢大连基地检查产品表面质量。在7月20日召开的东北特钢2015年第一、二、三期短期融资券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要求调查辽宁国资委在处理东北特钢违约债券的过程中是否有不作为。
近日,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成为第一家“入场”本轮债转股的股份制银行。而对于是否会进一步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兴业银行方面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暂时没有可以披露的信息。
23日讯,从大行相关人士处了解道,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以参与到“去杠杆”的进程中。各家银行方案基本一致,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左右,成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投资子公司,按有关规定,交叉实施债转股。
3月29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自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之后,洛阳市核准了首例债权转股权登记。3月27日,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刘富村的河南省河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洛阳市工商局办理了债权转股权增资手续,原本公司应偿还的420万债务转为公司股权,既减轻了公司的债务负担,又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第六届中国钢铁技术经济高端论坛上表示,截至目前,本轮钢铁行业债转股已签订框架协议的规模约1500亿元。
9月8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非标准债权“债转股”业务12.5亿元在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落地,该项目获批总额度20亿元,系河南省内首单上市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在建行、农行等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AMC)先后落地之后,8月7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本轮市场化债转股加速推进之时,市场对于是否会有企业通过此手段逃废债抱有担忧。在银监会8月7日下发的《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再次强调,将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等的企业拉入“负面清单”。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昨日在山东代表团听取审议间歇接受上证报记者独家采访时透露,银监会法规部正在制订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差不多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