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河南将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
河南商报讯(记者 崔文)9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376元/月、1256元/月、1136元/月。而之前分别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平均增幅8.3%。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河南企业成本将再次降低,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昨天,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随着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根据区域的不同,失业人员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
昨天,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随着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根据区域的不同,失业人员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根据区域的不同,失业人员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
昨天,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随着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根据区域的不同,失业人员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记者24日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山东省三档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提高,分别为每人每月830元、780元和730元,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00元,总体增幅达15%。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保险金也“水涨船高”。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所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随着我省今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的失业保险金也随之上调,其中郑州市的失业保险金从每月864元调整为992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三类地区相应调整为992元每月、880元每月、768元每月。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按月均缴费基数与缴费时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补缴本金同时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记账利率加收利息,不再收取滞纳金,利息以复利计算。
针对当下社会保险领域争议较多的焦点问题,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明确解答,今后,失业人员主动放弃就业可停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河南企业职工4月份发工资时,将增加一小部分,因为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规定,企业和个人将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谷建全介绍,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下调后,究竟能为企业或员工减轻多少负担?“以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1%,每月单位和该职工将共少缴费50元,全年下来就是600元,其中个人可少缴近3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所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随着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相应上调,这是记者1月8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据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根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我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
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方案,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64元调高至每人每月9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