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实事求是,制定的脱贫目标切实可行;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政策体系,严格督查考核,积极凝聚合力,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会议指出,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扎实开展“五个一批”工程,积极落实“转、扶、搬、保、救”举措,推动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广度、深度、精准度达到新的水平,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同时,我省贫困人口总量依然较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群众脱贫挑战较大,因病因残致贫比重较大,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扶贫措施不够长效等问题,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为更好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事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苦干实干的拼搏精神,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省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二、坚持精准施策,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脱贫攻坚不断深入。全省各级政府要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总体要求,下一番“绣花”功夫,认真谋划,科学安排,强力推进,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要抓好产业扶贫,把培育特色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科学规划重点脱贫产业,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要认真落实易地搬迁政策,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着力解决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问题。要把脱贫攻坚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补偿工程,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绿色富民。要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户子女的教育资助,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要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络,加强农村低保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要不断推进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要着眼于改善贫困地区生存和发展条件,抓好交通、水利等专项扶贫,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用好农村资源,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要加大扶贫审计力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扶贫脱贫工作,一并谋划、组织攻坚,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好脱贫攻坚任务。
三、凝聚各方力量,汇集全民参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用足用好资源,协调配合联动,形成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抓扶贫、促攻坚的巨大力量。要发挥市场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能动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参与脱贫攻坚。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对贫困地区发展的支持。要进一步创新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帮扶工作制度,积极鼓励社会团体、扶贫基金会、慈善会、民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扶贫志愿行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构建信息服务平台,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渠道。要尊重和发挥贫困农户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的互动机制。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不断完善扶贫脱贫法治保障,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集中视察、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汇聚民智民力,更好推动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监督促进作用,带头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带头组织开展帮扶活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建言献策、展示作为。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以决战之势、决胜之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7年2月28日通过决定:李继万同志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据大江网消息,11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周山印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刘剑民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闫杰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浙江今起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已于2014年1月13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1月17日)起施行。
9月20日下午,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在太原召开。
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谢伏瞻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9日决定,接受姜大明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郭树清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弥勒县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提出,撤销弥勒县,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弥勒县地方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魏宏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决定接受魏宏辞去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今天发布公告,确认万庆良的代表资格终止。公告称,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了万庆良提出的辞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已于4月15日向社会公布并正式施行。今年3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根据近年来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原消防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
居民不得在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充电。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已于4月15日向社会公布并正式施行。今年3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根据近年来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原消防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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