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铁做了《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2016年河南省扶贫工作情况,并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建议。
《报告》指出,2016年,河南省减贫112.5万人,2125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兰考县脱贫摘帽。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4.9元,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比全省农村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2017年河南整合扶贫资金将达200亿元,要求全省要紧密结合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的要求具体化,重点做好“转、扶、搬、保、救”五篇文章。
【措施】
1.2万名第一书记入驻贫困村打响脱贫攻坚战
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被列在全省16项重点民生实事首位;2017年,全省10件重点民生实事中,有3件直接涉及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截至目前,全省建立省级领导干部和部分省直单位联系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制度,37名省级领导联系38个国定贫困县,15个省直部门联系15个省定贫困县,不脱贫不脱钩。从省直机关选派53名正处级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主抓扶贫工作。全省选派1.2万名驻村第一书记,实现对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
【监督】
扶贫奖励+诫勉约谈 专职督查组实施监督考核
对于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全省实行常态督查。从省直部门抽调10名副厅级干部、30名正处级后备干部,组成10个专职督查巡查组,脱贫攻坚期内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采取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脱贫工作成效进行严格考核。综合国家和省级考核结果,对6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和扶贫资金奖励,对6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6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市)、27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3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3个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责任追究。
【成效】
将“五个一批”工程具体化 贫困户住院最高报销达90%
“转”,即转移就业脱贫。全省对44.5万贫困人口实施了转移就业脱贫;“扶”,即产业扶持脱贫。全省对63.8万贫困人口实施了产业扶贫;“搬”,即易地搬迁脱贫。2016年建设集中安置点310个,对9.74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439个,搬迁10万贫困人口;“保”,即社会保障脱贫。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救”,即特殊救助脱贫。出台了《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全省对5.1万贫困人口实施了特殊救助。
【支持】
2017年河南53个贫困县整合扶贫资金达200亿元
据悉,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7.8亿元,较2016年增长69%;省级安排新增政府债券扶贫资金40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5亿元。在全省53个贫困县一次性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2017年整合资金将达到200亿元。
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其中国开行为河南省提供500亿元脱贫攻坚信贷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深入开展定点扶贫,驻豫部队、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帮扶工作。其中,工商联系统深入实施“千企帮千村”行动,2965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2293个贫困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33.4亿元,帮扶贫困人口24万多人;妇联系统建立“巧媳妇”加工点2万多个,带动60多万名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工会系统开展“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资助困难学生3.4万人。全省社会扶贫引进资金34.32亿元,引进项目1.09万个,受益贫困人口48.3万人。
【建议】
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情况及建议
《报告》同时指出了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扶贫措施还不长效等主要困难及问题,并总结了整改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在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河南省考核结果为“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对此,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迅速行动,采取具体措施,精心研究部署,强力推动整改;拉高工作标准,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考评奖惩,狠抓问题整改,坚决扭转脱贫攻坚被动局面。
对下一步工作,王铁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的法制保障。加快推进《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立法进程,确保河南省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制度化、法制化。二是进一步强化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近期,河南省审计厅抽调精干力量,对虞城县、民权等7个国家级贫困县扶贫工作进行了精准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分配合理、管理有序、使用规范,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贫困户,应当有“贫困不光彩”的意识,也应该坚定信心,积极努力,想办法、找出路,变被动为主动,这样才能在生活中和思想上都彻底摆脱贫困。
斩断伸向脱贫资金的“黑手” 必须挺纪在前,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
扶贫资金后续监管也必须跟进。庞大的资金下放后,资金流向的透明、公开以及使用的精准高效必须落实到位。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明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从近年来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看,“硕鼠”数量多、分布地域广,说明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同一时间,农业银行兰考支行副行长牛贯坤正忙着扩大扶贫富民工程的计划,100多个企业的筛选工作让他们累并兴奋着。
十二五”期间,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
日前,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
2015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一案。2009年至2010年间,范增玉接受丁羽心请托,为其提供向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项目捐款的机会,以树立正面形象,逃避有关部门查处。
解决这一核心矛盾的关键,还是建立分权式的使用、监管和考核制度,让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经营主体分离。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下发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对贫困户和贫困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财政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和公共资金审计监督。李克强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
信阳市潢川县就潢川县今日技工学校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一事作出情况说明,涉嫌违纪的潢川县人社局副局长刘建等6名责任人被责令停职,接受组织检查,今日技工学校负责人潘家明已经归案。
脱贫攻坚如火如荼,惠民资金源源不断,让贫困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构建起了干群“连心桥”。
坚持案件查办为引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问题。通报了宝丰县观音堂林站观音堂村原村主任庆民政骗取国家扶贫资金18万元问题、鲁山县仓头乡赵竹园村党支部书记秦应选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百日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