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了!昨日,从市民政局传出好消息,从今年7月1日开始,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80元。
本月起 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
据了解,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郑州市民政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7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相应调整
同时, 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相应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本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60%确定。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足额列支本级配套资金,严格落实新标准,确保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做好城市低保标准和城市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的衔接,并积极做好标准提高后的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据悉,此次提标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8次调整,将惠及近10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郑报融媒记者 裴蕾
宫蒲光指出,下一步,民政部将督导各地抓紧落实制度衔接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同时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
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225元提高到240元,让全省近100万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级以上财政已累计下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0多亿元,用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供养与临时救助支出,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共惠及郑州市1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万余名五保供养对象。
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据悉,这次提标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七次调整,将惠及郑州市1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万余名五保供养对象。
截至3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13.6万户、184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32.4万户、5160.2万人。
截至3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13.6万户、1842.9万人。
截至3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13.6万户、184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32.4万户、5160.2万人。
2014年三季度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401.1元,同比增长10.9%;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65.4元,同比增长10.5%。2014年三季度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673.2元,同比增长13.9%;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20.5元,同比增长13.3%。
2014年三季度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401.1元,同比增长10.9%;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65.4元,同比增长10.5%。2014年三季度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673.2元,同比增长13.9%;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20.5元,同比增长13.3%。
昨日,郑州市民政局传来好消息,郑州市城乡低保均有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
郑州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
为巩固治理成果,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5部门出台10项监管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制度、复查复核与分类管理等制度,切实看护好贫困人口的保命钱。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建立10项农村低保监管制度(具体见图示)。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据悉,此次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150元,将惠及全省80多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和300多万名农村低保对象。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