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冠星通讯员常存涛)6月1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局制定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目前已发布实施。根据要求,食品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将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按照《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其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销售去向等如实记录,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规定》明确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在原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等重要环节的关键岗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于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食药监部门可对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将记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5月22日下午,省长陈润儿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汇报。会前,陈润儿一行对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进行了考察。
若是一些人过于盲从与盲目,便很可能吃亏。对待“进口食品”,还是应与对待国产食品一样,保持必要的警惕性与鉴别性,唯此,才能避免成为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
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力争在年内完成——这是近日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所定的目标。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按照《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批准发布了《食品中西布曲明等化合物的测定》《原料乳及液态乳中舒巴坦的测定》《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等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签署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层面公示评议工作合作协议,确定中咨公司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首批试点城市开展第三方公示评议工作。据悉,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将于今年6月前公布。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介绍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就如何粉碎食品谣言、奶粉抽检情况怎样、外卖如何监管、中成药名字为何要整顿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2月26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在“三大整治”攻坚战中,全市背街小巷、城乡环境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据悉,全市食药监部门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5346户次,检查背街小巷116条,城乡接合部26条。此外检查小作坊139户、销售店387户、小餐饮店662户、保健品店23户,先后取缔无证经营店铺79户,责令停产停业8户。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学校高度重视的一项常规工作,伴随着新学期的开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启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我买了一袋面粉,不知道里边含不含面粉增白剂,你们能不能帮我检测一下?”“我刚买了毛虾,感觉分量不足,能不能用你们的公平秤帮我称一下?”“听说你们这里可以年报,我不会用电脑,能不能帮我现场做年报……”日前,在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大集上,一群农民朋友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地向市场监管人员咨询着。这热闹的一幕,是曹妃甸区市场监管局服务直通车活动中的一个场景。
可以说,雅士利在中新食品贸易及乳制品质量安全管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是两国经贸合作的典范,有利于两国未来合作前景的建设。
2月17日下午,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来自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媒体和行业协会的2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就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利益的驱使下,低价收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和病死猪进行贩卖,造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最终受到法律严惩。经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宋强、宋和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各并处罚金20.5万元,同时判决4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肉类食品生产、销售相关职业;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在强调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同时,公众也需作出努力。“普通消费者应该掌握一些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养成科学理性的消费习惯。”这是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大数据研究实验室主任江青近日在发布一份大数据研究报告时给出的结论。
化全过程监管、强化抽查检验和风险预警、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为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编织了一个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