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出台文件,通过周排名的奖惩机制,对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进行考核,排名靠前的奖励、靠后的扣款,最高奖扣金额为2000万元。对于扬尘企业,我市也出台了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两次以上未进行停工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建设工程,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
郑报融媒记者 王军方
一批扬尘污染 典型项目曝光
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攻坚办了解到,近期我市扬尘污染反弹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针对这一严峻形势,省市两级环境攻坚办采取明察暗访、带队夜查、职能部门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不间断检查督导,加大了对环境污染治理检查督导和处罚惩治力度。
1~4月,郑州市(含县、区)环境治理执法监管发现问题共1869起,4月底省暗访组移交问题26起,5月初市环境攻坚办领导带队夜查发现问题7起。
我市25日召开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市纪委关于对省攻坚办暗访我市大气污染典型问题责任追究情况。
4月27日~30日,省攻坚办暗访郑州发现了一些扬尘污染典型问题:郑东新区合村并城柳林安置区项目、白沙镇大雍庄村拆迁项目等多处工地,金水区花园路马李庄汽配市场施工项目、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等多处工地,惠济区香山路与英才街交叉口西北角惠济区建业花园9号院项目周边多处施工项目,文化北路与连霍高速交叉口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问责处理101人
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别被给予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查、约谈等处罚。目前,这些问题已得到整改。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案件线索38起,问责处理101人(县处级3人,科级47人,科级以下51人)。其中,党纪处分14人,政纪处分37人,诫勉谈话32人(次),约谈13人,通报批评4人,责令检查2人。下一步,纪检监察部门仍将强化监督问责。
另外,我市建立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机制,成立了市委市政府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下设8个督导小组。督导时间为5月~12月,督导对象为: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承担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市直相关委局。
市政府每月
对相关单位排名
我市制定的《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奖惩机制(暂行)》,自5月24日印发之日开始施行,12月31日止。
根据国控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反映的空气质量情况,市政府每周将对辖区政府、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周排名,排名结果每周在市属媒体公布。排名指标为PM10、PM2.5、优良天数(或达标率)与目标值差距,三项指标分别排名。
排名 分两组
第一组:包括市内5区政府(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和3个管委会(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按点位进行排名。
第二组:包括5个县(市)政府(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和上街区政府、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按行政区进行排名。
计算方法
第一组以国控站点数据分别计算三项指标;
第二组以区域点位综合后数据分别计算三项指标。
PM10排名 以当周浓度与当月目标浓度下降比例进行排名,排名从高到低。
PM2.5排名 以当周浓度与当月目标浓度下降比例进行排名,排名从高到低。
优良天数排名 以当周优良天数与当月目标完成比例进行排名,排名从高到低。
排名依据的目标值,以所在月的月度目标作为当周的目标值。以全年自然周为排名周期,跨月的自然周,以当周在月份中所占天数多的月度目标值作为排名依据。
最高扣款金额可达2000万元
第一组
惩罚
对单项指标1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市环境攻坚办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对连续2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除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外,另处以500万元的财政扣款。
对连续3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辖区分管领导,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另处以1000万元的财政扣款。
对连续4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对辖区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另处以2000万元的财政扣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党纪政纪责任。
奖励
对单项指标1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市环境攻坚办对其进行全市通报表扬。
对连续2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除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外,另给予500万元的财政奖励。
对连续3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表扬,另给予1000万元的财政奖励。
对连续4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表扬,另给予2000万元的财政奖励。
第二组
惩罚
对单项指标1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市环境攻坚办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对连续2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除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外,另处以100万元的财政扣款。
对连续3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辖区分管领导,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另处以200万元的财政扣款。
对连续4周排名倒数第一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对辖区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另处以400万元的财政扣款,并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处理办法严肃执行。
奖励
对单项指标1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市环境攻坚办对其进行全市通报表扬。
对连续2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除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外,另给予100万元的财政奖励。
对连续3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表扬,另给予200万元的财政奖励。
对连续4周排名第一且完成目标任务的辖区政府,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表扬,另给予400万元的财政奖励。
责任追究
情节严重企业 可能被清出郑州
根据5月24日印发的《郑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我市将采用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红牌警告、列入“黑名单”等方法进行责任追究。
1
建设工程存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对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下达红牌警告,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
未进行停工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连续两次出现同样违法行为的建设工程,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同时对该项目主要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承接工程1年;对于政府投资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处罚。
3
对发现两次以上未进行停工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建设工程,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本地企业限制在郑州市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1年,外地企业清除出郑州建筑市场;对于政府投资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更严厉的行政问责;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4
对于拒不配合、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备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分级分类处罚”的原则,各级、各类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建设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并实施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实施对建设单位的责任追究。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黑名单”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定期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5月20日,在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布了1月至5月18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并印发通报。驻马店市PM10、PM2.5平均浓度值分别居省辖市第2位和第3位,同比下降11.8%和11.9%,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全市482家“小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治取缔到位;一季度实地督查和4月份考核结果均居省辖市第3位。
暗访发现多条道路存在扬尘严重的问题,途径主要道路的载重汽车虽有遮盖,但途径处依然“狼烟动地”。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8部省本级法规被列入今年的立法项目。还要对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预算监督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31件法规项目进行调研,为今后立法做好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才介绍,近两年来,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不断增多。为了落实省委的要求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列为2017年头号立法项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才介绍,近两年来,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议案不断增多。为了落实省委的要求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列为2017年头号立法项目”。
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区域,4月底前,各县(市)、上街区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尽快实现全市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
今年7月4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式打响。当天,各地市、省直管县、攻坚办各组成单位向省长陈润儿递交目标责任书。如今,各地市向省大气攻坚办提交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12月13日,以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张冰为组长的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四督导检查组莅临我市,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平顶山市教育局昨天下发通知,今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的教师资格认定即将结束,从今天起,通过申请符合教师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开始领取教师资格证。
12月10日,我市召开迎接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检查督导组动员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丁心强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刘连波主持。
唐远游在讲话中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营造了浓厚氛围,采取了有力举措,形成了良好态势,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优良天数不断增加,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先进省辖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也有不足之处,必须加压奋进、再接再厉。
由于“污染围城”现象整治不力,安阳环境问题被曝光。记者昨日赴安阳了解到,安阳市环保局局长张卫东已经被停职,而被曝光的问题也已开始初步整改。”龙安区东风乡党委书记侯新庆表示,“我们将对该场立刻进行取缔,裸露堆放的沙石下午6点全部清走,并以此为戒,对周边进行复查。
截至目前,以上工地仍未达到“6个100%”的要求,按照规定,未达到要求工地将一律停工整改。针对通报的问题,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抓好措施落实,消除每一类、每一处污染,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化、细化、常态化。
9月3日上午,焦作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再推进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焦作市攻坚战开展“回头看”,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徐衣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杨青玖、乔学达、王建修、宫松奇、魏超杰、牛炎平出席会议。
8月2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莅临我市督导工作并召开反馈会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四督导组组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易旭升以及我市领导罗岩涛、丁心强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