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省法院严格执行改革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据统计,两年来共受理一审案件187.3万件,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立案难”在我省已成历史。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扎实推进,省高院党组改革初始就提出了“五个坚决杜绝”的要求,即“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坚决杜绝在立案时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坚决杜绝久拖不立,认真落实当场登记立案原则;坚决杜绝挤牙膏式告知,严格执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坚决杜绝把交纳案件受理费作为立案必要条件,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为此,省高院还专门制定了对立案工作的投诉规定和具体实施意见。
两年来,全省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裁定不予受理案件2594件。对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是否立案判定的,依法先行立案。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2016年11月28日,全省法院同步开通网上立案系统,至目前,全省已网上立案2394件。另外,不少法院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了立案创新措施。濮阳、三门峡、安阳等地法院建立网上立案微信互动平台,实现了微信立案。郑州在全市法院探索跨辖区立案。
针对改革后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诉讼周期长的状况,全省法院一方面加强繁简分流,对轻刑判决、小额诉讼等简易案件,在立案环节做好分流;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检查督导,坚决防止“立案难”回潮;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记者周青莎)
法院“立案登记制”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强调: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不收材料、不予立案、不下裁定行为,一律追责问责。目前,省高院正积极建设诉讼服务网和12368热线电话系统,建成开通后,将接受群众举报,采取坚决措施追责问责。
核心提示|实行城乡统一户籍登记制度,开通全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开展涉房地产领域犯罪专项检察,确保全省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件……7月8日下午,省政法委在省人民会堂举行全省政法系统爱民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
昨天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首个工作日。从昨天起,北京市各级法院将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天北京三级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3005人,当场立案1963件。其中一名律师用拉杆箱带着208起案件的起诉材料来到朝阳法院,耗时9小时立案208起。
当天北京三级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3005人。
昨天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首个工作日。从昨天起,北京市各级法院将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天北京三级法院共接待立案群众3005人,当场立案1963件。其中一名律师用拉杆箱带着208起案件的起诉材料来到朝阳法院,耗时9小时立案208起。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公布后,中央各部委密集召开新闻发布会,精细描绘具体路线图,多个领域的改革加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