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昨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河南省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统计显示,2016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8.1万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支付8.6亿元,惠及企业3212家、职工69.5万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省政府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失业保险费征缴,认真清理以往欠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因降低费率减收失业保险费导致的基金缺口,由当地结余基金弥补。动用当地结余基金仍无法弥补的,可申请省级调剂金予以解决。
经过测算,此次我省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可为用人单位减负10亿元以上,将对我省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积极作用。(记者 王红)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日前,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
随着河北近日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河北、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青海每人每月增加350元,涨幅最大。
今年7月起,郑州上调失业保险金,由每月1160元上调至1280元,昨天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全市7月份失业金已全部发放完毕,7000余人受益。
今天(7月16日)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好消息,我省2015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经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调整后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比原有标准上涨160元/月。
近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郑州市正式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年度内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最高可得到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50%。
4月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对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我省将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这是记者2月26日从省人社厅获得的消息。
2016年,我市失业保险工作提前一季度完成省定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30.1万人,新增参保单位105个;全市征收失业保险费1.03亿元,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24%。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在财政“紧日子”与人口老龄化叠加效应的影响之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状况正在向全国多地蔓延。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了!4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自3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李忠介绍,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开展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研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措施。
随着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相应上调,这是记者1月8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的。据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根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我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992元/月、880元/月、76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