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学校、住宅、名胜风景点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昨天,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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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
不少市民有这样的感受,正开着车等着红绿灯,发广告的就跑到马路中央,敲窗发广告。
为此,《条例(草案)》特别规定: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出行和生活。
这一规定,比2月份《郑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温柔不少。
2月22日,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郑州禁止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征求意见稿显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人责令改正,并对广告主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郑州广告从业者周先生看来,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并设置有处罚条款,但是昨天审议的《条例(草案)》既没有提及“禁止”,也没有设置处罚条款,这说明《条例(草案)》对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更加宽容。
他说,香港是一个广告很多的城市,各种媒体广告铺天盖地,形式多姿多彩,有举牌的、有用易拉宝的、有用废弃的硬纸壳的,让不少游客领略到香港“广告之都”的特有文化。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本身无可厚非,现在郑州存在的问题,是加强管理,避免扰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相比之下,有些广告主,特别是房地产广告主,特别倾向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这种方式看似“简单粗暴”,在短时内能吸引一定的消费者,适合促销,但是不利于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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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江涛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户外广告的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管理主体不明确,设置规划不统一,管理措施不规范,相关标准不具体,广告设施破损和小广告泛滥等。
记者注意到,在《条例(草案)》中专门有一条,内容就是规范小广告。根据《条例(草案)》,需张(粘)贴户外广告的,应当在公共信息栏等规划设置范围内进行张(粘)贴。
张江涛说,乱贴、乱发小广告影响城市形象,扰乱管理秩序,是广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条例(草案)》采取疏、堵、禁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规定了治理措施。
根据《条例(草案)》,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违反这一条,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人责令改正,并对广告主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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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户外广告的使用权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
根据《条例(草案)》,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户外广告的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
此外,招牌设置应当与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相邻招牌协调统一,内容限于本单位的名字、字号、商号、电话、标识。以光电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在建筑墙体设置的,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不得与道路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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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划出户外广告禁区学校、住宅、名胜风景点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根据《条例(草案)》,在国家机关、学校、住宅、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或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等建筑控制地带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据了解,下面的情况,也不允许设置户外广告:
·利用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音窗(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墙)
·在建筑物屋顶、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利用危房
·利用航空器、低空飘浮物
·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
·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损毁绿地、河道、湖泊、湿地等
·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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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违法行为快举报
根据《条例(草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违法行为,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记者 王磊)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相比之下,有些广告主,特别是房地产广告主,特别倾向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根据《条例(草案)》,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
4月11日上午,郑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作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7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完成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制定工作,修订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持续助力郑州市生态环境改善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招牌不得书写联系方式、地址以及推介产品…… 昨天,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户外广告的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中标人为特许经营者。
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获悉,《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导则》日前获得市政府批准,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体育、文化建筑,交通建筑,工业、仓储建筑,商务、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建筑屋顶不得设置,商业高层建筑屋顶也不能设置户外。城市门户地区、历史文化区和低密度区的交通枢纽区,禁止设置内衣、卫生健康和洁具户外。
今年,我市将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年将大修改造35条市、区道路,进一步提升水、气、暖等服务能力。依据相关规定,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及标志(标识)进行规范设置管理,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整体水平。
此次拆除过程中,管城区在数量多、难度大的情况下,依然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屋顶户外28处、2万余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拆除94处,预计本月底完成全部屋顶户外违法的拆除工作。
2012年至今,郑州市共整治、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近3万处、45万余平方米。
广告牌匾是城市景观和企业形象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管理水平和层次的重要标志。
12月21日晚,记者看到汝州市望嵩北路的跨街广告牌正伴随着大型吊机的牵引缓缓落下,自此该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开始进入拆除阶段。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对户外广告无序设置和混乱发布行为的监管,8月份以来,商丘市工商局睢阳分局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切实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配合汝州市“六城联创”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市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无主广告和拒绝整改的违规户外广告,该局组织大型机械对其进行一一拆除。
根据征求意见稿,楼盘楼体临时广告内容仅限建筑物名称和联系电话,设置许可有效期从颁发之日起至楼体竣工验收之日结束。自建筑物竣工验收之日起,户外广告随同外墙安全防护绿网一并拆除。
经连续报道的省人民会堂违法户外广告牌被依法拆除,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其示范效应也在逐步放大,给省会其他违法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带来了积极影响。
一边拿着政府补贴,一边设置非法牌赚取高额费用。经媒体报道后,省人民会堂避重就轻撤除了楼上的软体,但两块违规大型户外却仍然屹立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