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把用于邪教宣传的“黑电台”伪装成电视机无线接收器、把邪教宣传画册伪装成儿子的作业本……近日,唐河县一名男子报警称妻子信奉邪教,并煞有介事地向民警介绍妻子信奉邪教的种种“证据”。民警迅速处警后发现,原来是该男子吸食毒品后出现了幻觉。
3月12日,唐河县公安局桐河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的妻子在家信奉和宣传邪教。警方迅速处警,并找到了报警的辖区居民刘某。刘某一见到民警,精神更加振奋,言之凿凿地称妻子在家信奉邪教,并拿出了电视机无线接收器、儿子的作业本等证据,称这些物品都是妻子宣传邪教内容的违法物品。看到这荒唐的一幕,民警感到十分诧异。此前,社区民警在走访中曾和刘某交流过,并未发现其患有精神类疾病的迹象,怎么突然就开始疯癫了呢?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民警特意去找刘某的妻子了解情况,发现其妻子正躲在极其凌乱的里屋哭泣,脸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的。民警经详细了解得知,刘某是在当天突然疯癫起来,指责妻子信奉邪教,并对妻子进行殴打,还在屋里翻箱倒柜寻找妻子信奉邪教的“证据”。民警进一步询问附近的群众和刘某的近亲属,大家一致反映,刘某的妻子勤俭持家、为人和善,根本不可能信奉邪教。
此时,民警经过仔细甄别,认为刘某的行为很符合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的情况。同时,为了确保刘某及其家人安全,警方将刘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观察,并进行毒品检测。检测结果证实了民警的猜测,刘某确实吸食了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刘某清醒后,对其吸毒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却对诬陷妻子“信奉邪教”的行为一无所知。
据刘某供述,事发之前,他在朋友“阳阳”的引诱下,和其一起吸食了少量白色粉末,后来才知道是冰毒。
目前,民警正对“阳阳”进行调查,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左文峰)
去年12月,常州溧阳一6岁男童被父亲家暴险丧命。吕女士向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浩浩的后背、面部、额角以及腿部等身体多个部位都有明显伤痕。3月5日,记者从溧阳警方获悉,经鉴定,浩浩遭受家暴已构成轻伤,警方对刘某实施了刑拘。
基层法医崔鑫不断追寻凶案现场的每一个蛛丝马迹,一次次揭露出每一个案件背后的真相。原来,死者生前做过隆胸手术,解剖时崔鑫在其胸部软组织下方发现硅胶组织,硅胶组织外皮上有字母信息及数字。
为了印证这些线索,办案人员将案发监控视频中的男子的图像交给较为熟悉刘某的班主任进行辨认,班主任也感觉,视频中的男子很像他之前的这个学生。当晚送走女朋友之后,刘某开始在广场寻找作案目标,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就在广场的一个亭子里睡了一晚。
2016年3月29日14时许,平舆县出租车司机郭某在县城“金夫人”婚纱摄影门店前等活儿时,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上了郭某的出租车,称要去郊区办事。2016年4月7日13时许,解放街派出所布控民警将正在“名剪”理发店洗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一举抓获,并移交至刑警大队专案组。
每斤花30元从市场进货,到路边摆摊以“20元”的价格吸引客人,然后再以“每克20元”的价格出售,一旦客人嫌贵便以凶狠语言威胁客人高价购买。刘某交代,在摆摊卖玛卡时,如果有人问多少钱一斤,他会回答“20元”。
在派出所内,小媛说起了当天的事发经过,男友方某和刘某及另外两名男性朋友在黄石一高校附近合租了一套房子。经调查,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他人,依据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羔羊跪乳,乳鸦反哺,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刘某在母亲病后不闻不问,甚至不愿意出医疗费,孰不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自己“风流倜傥”外形,先后作案两起,强奸、抢劫金项链,盗窃他人财物。刘某得手后将金项链低价销售,然后上网、购物、吃喝挥霍,并拍成视频向网友“晒幸福”。
两个月前刚升格成爸爸,却不愿凭劳动养家,以容貌、口才取悦女性,致使对方上当受骗再行强奸、抢劫。再次接警,办案民警高度重视,通过一系列缜密调查、分析,初步确认了该犯罪嫌疑人系内黄县男子刘某。
(原标题:南昌一男子偷走豪车:自称被神秘力量远程控制,有吸毒前科) “都市现场”微信公号11月23日消息,经常看电影的朋友对这样的情节肯定不会陌生。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于是我那个手机被控制了,发消息来指示你做什么。
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于是我那个手机被控制了,发消息来指示你做什么。对于偷车一事刘某供认不讳,可是按照他的说法,这事儿完全是被他人所操控 ,而之所以会百般听从, 是因为他怀疑自己的女友出事了。
2015年4月,刘某伙同赵某等四人,来到郑州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眼见“空手套白狼”有了成果,2015年5月,刘某等人又以肖某的名义,从郑州一家汽车租赁行内又租得一辆白色轿车并转卖。
32岁的刘某原是房山区周口店镇财政所会计,其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739万余元。综上,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查封其以赃款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并追缴其犯罪所得。
18年前,陇南市成县农民高某(女)将自己聋哑、痴呆的女儿张某嫁给本镇邻村的刘某为妻。婚后一年左右,张某因与刘某不和回到娘家生活,后产一子张小某,因张某自我生活能力差,张小某自幼由其外婆高某照顾生活。
18年前,陇南市成县农民高某(女)将自己聋哑、痴呆的女儿张某嫁给本镇邻村的刘某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