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原本不是一个复杂的事儿!
法院判决书,送给被执行人的,是三万多的赔偿数字,结果上网的判决书上,赔偿数字是一万多。
当事人不满意,觉得鸳鸯判决书背后有猫腻。
法院后来解释说,这是上传失误,把草稿上传了,以至于出现问题。
我相信这个说法,法院判三万多,给原告一万多,自己昧下来两万,我觉得不大可能;就是吃回扣,三万多判给原告,然后再偷偷摸摸吃两万,也不会赤裸裸的把两万回扣写到判决书上,白纸黑字,鹿邑县法院没这么傻!
很大可能,是上传失误。
(二)
谁上传的,谁把关的,该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向当事人解释,又该怎么面对媒体的采访,实事求是,诚恳面对,足矣。
但很遗憾,记者采访,拒之门外,一句法官不在,都去郑州开会了,挡了回来。
因为正好是周五,说下周一上班见面回应。
至此,事情还在正常轨道。
但就在周一记者按约见面的时候,仍被拒之门外。记者无奈在门口采访,结果穿着警服的法院工作人员,开始粗暴打砸抢记者摄像机。
还说是领导让打的!
我信!
因为这不是临时起意的粗暴,而是酝酿了两天(一个双休日),结果把周一见变成了周一打。
这是预谋的么?
(三)
当然,或许对记者打砸抢,并非鹿邑县法院商量的结果。而是丝毫没把记者放在眼里。
要不,不会两次采访让记者吃闭门羹;
要不,不会在记者采访的时候,直接对记者的摄像机打砸抢;
要不,不会说又不是中央级的媒体,只是小记者如何如何……
他们骨子里,是没把监督当回事儿。
中央媒体的记者才是记者,地方媒体的记者不是记者。这是他们眼中的逻辑。
也是典型的媚上欺下吧。
当然,底气来自于牛气!
记者在被打砸抢之后,打110报警,警察来了,竟然坐着法院的车离开了现场。
警察说,坐什么车、坐谁的车是警察的权利。可警察蜀黍,法院可是纠纷的当事一方啊!
不怕瓜田李下吗?
哎,怪不得法院天大的牛气。
(四)
牛气太大,牛皮太鼓,最后还是炸了。
由鸳鸯判决,最后变成了对记者打砸抢。
一个技术性小问题,变成了器质性大问题。
从一个上传判决书草稿失误,变成了一个对记者打砸抢错误。
看到记者来,积极面对,有一说一,诚恳待人,天能塌下来吗?
记者需要的只是一个回应,一个对于事实、对真相的回应。
可是,面对一个错误,鹿邑县法院用另一个错误去掩盖,结果造成更大的错误。
一发不可收拾。
什么叫次生灾害?这就是!
把失误,变成错误,性质因此改变,事情因此糟糕,影响因此恶劣,处罚因此加大,这就是牛气冲天,跳得高,摔的响。
(五)
对于媒体的态度,一些权力部门,由以前的怕到现在的蔑,最终在错误的应对上,愈发糟糕。
行动上不敢面对记者,心理上又把记者不放在眼里,一言不合,就打砸抢。
记者两次采访,鹿邑县法院给闭门羹,那是怕,估计是怕说不好吧。
可记者真的采访,又是蔑视,“不是中央媒体的”“一个小记者”,这样的语言,是蔑视,是嚣张,也是内心极度的虚弱,还是因为怕。
就这样,面对危机事件,面对记者采访,怕和蔑,就这么奇异的纠缠在他们的内心。
这是权力不自信,也是虚弱的表现。
(六)
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而媒体监督就是人民监督重要的一环。
接受媒体监督,是每一个权力部门所必须恪守的。拒绝监督,就是内心有鬼。
在中央的一个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有一个曾经主管新闻的官员讲,遇到突发事件,权力部门要:及时讲,准确讲,持续讲,反复讲。
就是为了占据信息传播的主动权。
但遗憾的是,面对媒体主动递上来的话筒,鹿邑县法院是:及时挡,准确挡,持续挡,反复挡。为了彻底挡得住,最后把摄像机都打砸抢了。
可是,媒体的摄像机是砸不完、挡不住的,因为人民的监督是砸不完、挡不住的!
把一个小事搞成一个大事,把一个失误搞成一个错误,把一个问题搞成一个难题,这就是当下一些权力部门应对舆论的水平。
穿着警服打砸抢记者摄像机的工作人员,法院说是保安,姑且是保安吧,但打人的是保安,这个黑锅制造者可不是保安。
保安,背不起这个黑锅。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不该给自己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