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机构包括股份制银行支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处罚原因包括:违规向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贷款“三查”不尽职、农信社不符合条件违规进行分红、资金投向不符合监管要求等,也有多名银行机构高管因对所在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被处罚款或取消高管任职资格若干年。
周口银监分局共开出5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商水支行、郸城支行、太康支行、扶沟支行、周口分行5家机构,均因违规向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致使借款人利用不真实信息获取借款,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南阳市银监分局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不符合条件违规进行分红,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漯河银监分局开出4张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漯河市郾城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超出许可的业务经营区域经营,且资金投向不符合监管要求,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舞阳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同违法违规原因,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