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通讯员 闾斌
11月25日,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举行今年第11次交通违法曝光活动。
会上公布了10月24日至11月23日146名酒后、醉酒驾驶人员名单。其中醉酒人员为2人,最高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约为醉驾标准3倍。
此外,当天该支队还对三门峡市多次交通违法的大小车辆名单予以公布。在通报的50辆小型汽车多次交通违法中,豫MK2332、豫ML8867、豫M85805、豫M89707、豫MA3076、豫MR6583、豫M00667、豫ME9707违法51次位居“榜首”。
大型汽车多次交通违法通报20辆,其中豫M81630、豫M62875、豫M59808违法次数达到14次,位居“榜首”。
当天,该支队也公布了从10月21日至11月22日记满12分的A、B类驾驶人员45人。其中,解某某累计积分83分位居“榜首”。同时,公布了截止11月22日逾期未检验五类重点车辆及11月份约谈的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名单。
在这次曝光会上,该支队还公布了10月21日至11月20日,三门峡市区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1206起,并对事故案发时段及案发路段进行了分析。
12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10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在元旦节日期间,河南交警在节日保通的同时将采取异地用警、有奖举报等方式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12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10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
此报道迅速引发洛阳社会各界高度关注,12月16日下午1时许,肇事司机迫于压力已向洛阳警方主动投案,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12月15日晚8时许,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申泰丽景小区南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北京现代轿车连撞4辆汽车和5辆电动车,并造成一名女子当场死亡,司机弃车逃逸。
一名司机酒后驾车等绿灯时在路口睡着了,12月5日,宛城区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陈某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判处缓刑对被告人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记者 李葭 通讯员 武书强)酒驾司机为逃避检查,临时让同伴“顶包”,不料被搭乘车辆的7岁儿童说出真相。12月12日17时许,南召县马市坪乡张某驾驶面包车和同村李某一道从南阳返回,途中遇到久别的好友王某。
酒后驾车上路,看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驾,司机关掉车灯在马路上摸黑前行,打算蒙混过关,不料他的所作所为早被交警“盯”上。经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49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他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照6个月。
酒驾不上路,谁也没办法?近日,中牟交警就在辖区的某个小区内逮了一个醉驾者。而且,报警电话还是醉驾者一方打的。
车主酒后驾车,遇前方交警查酒驾,司机关掉车灯在马路上摸黑前行,打算蒙混过关,却被交警查现行。
12月3日凌晨,文化路东段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追尾出租车,又冲进路边的门面房,穿过4道墙,横扫4间房屋。这些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激烈画面,在濮阳真实上演了,看到之后真是捏着一把汗啊。
11月28日下午16时左右,中牟交警朱阳阳、马富才等人在中牟县汽车工业园内正常执勤巡逻。当他们巡逻到正中大道时,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是豫A765R的黑色小轿车,不知什么原因刚跨过红红绿灯就停在马路中间的车道上。
在晚上九点半左右,由北向南驶来一辆无牌照黑色轿车突然停在路边。当执勤民警准备上前对其查勘时,驾驶员陈某群看见执勤民警向起走来,突然弃车逃跑。
11月30日上午,顾林被四大队民警控制,面对铁证,他承认了酒驾肇事逃逸后,找哥哥顶包的事实。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在此事件中,顾林肇事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哥哥顾言帮助其逃脱法律追究,其包庇行为也会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