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通讯员吕海龙孙伟博)近日,禹州市一名男子在某加油站加油时,误入女厕,结果被误认为是色狼打致轻伤,打人者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9月6日12时许,男子李某驾车来到一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后因为下雨李某慌忙跑向厕所,却误入女厕,正好碰上在加油站上班的慕女士从女厕所里走出来,慕女士以为李某在偷窥她上厕所,遂与李某发生口角。
争吵中,慕女士拨打电话叫来吴某,在争执中吴某将李某打伤。经鉴定,李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李某与吴某亲属达成谅解协议,吴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7.5万元。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吴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判处。综合考虑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缓刑对其居住地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时下流行的微信“摇一摇”,让鲁山县库区乡一女青年遭遇了上万元损失。据鲁山法院有关人员介绍,2015年7月,鲁山县库区乡女青年黄某通过手机微信“摇一摇”,与该县赵村镇25岁男青年吴某相识。
海口男子吴某入室实施抢劫、盗窃,近期,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去年10月21日凌晨4时许,吴某窜至海口西港椰韵小区,爬煤气管道进入小区5楼某房李女士家中,盗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iPhone6 Plus手机一部、小米手机一部。
近日,海南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蓄水池管理者卢某赔偿吴某父母经济损失167846.13元。事后,吴某父母以卢某管理蓄水池不当为由,将卢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卢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当民警向吴某询问案情时,发现吴某的头部的确受伤肿起一个大包,其又称是三个壮汉用啤酒瓶子打伤。
记者吕婧 通讯员谢凯欣 戴家雄 陈啸天 刘洪希 8月14日17时,东凤镇穗成天后宫闸头处一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坠入河涌,事件造成车上3人死亡,1人重伤昏迷,目前仍在医院抢救。
50岁的徐女士在昌平一家无照经营的美容店纹唇时,被注射了成分不明的麻醉剂后因过敏性休克死亡。按纹唇步骤,吴某先是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药品,同时询问了徐女士的病史,徐女士说没什么。
杨某交代,当时到了吴某住处,发现吴某不在,下楼时被狗咬了一口,他气急败坏地用手掐死这只狗。”就此,公诉人当庭反驳,杨某在侦查阶段做了多次认罪供述,称因感情纠纷准备杀死吴某再自杀。
州姜堰15岁少女小娟(化名)虽然智力发育迟缓,但已出落得亭亭玉立。因吴某家庭经济条件差,无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姜堰区检察院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小娟和她的孩子实施援助。
“我不是真的想跳楼,只是想发个朋友圈逼她出来见面而已。5月3日傍晚,均安警方接到一男性短信报警,其声称要跳楼自杀,随后该报警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经询问,吴某是大良某学校教师,在与相恋6年的郑小姐分手后,吴某还一直死缠烂打。
镇江扬中开发区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警方介绍,吴某在丹阳后巷中心街开了一家沙县小吃店,生意还不错,所以也准备在扬中永胜街上开一家沙县小吃店,并租了店面开始准备装修开店了。
网络认识才两个月,男子柴某邀请女网友吴某去外地不料遭到拒绝,心生怨气的他便动了抢劫财物的念头,将吴某的手机和现金抢走。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柴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淮南男子吴某是个瘾君子,平时以贩养吸,为防止被警察抓走,他在家门口安装11个无线摄像头,通过手机软件随时监控。
为了索要500元服务费,40多岁的夜总会服务员吴某答应陪客人张某吃夜宵,结果稀里糊涂又答应2000元过夜。据张某交代,2月6日他在夜总会招待朋友喝得醉醺醺,稀里糊涂给吴某2000元包夜,两人发生关系。
随后,光明边防派出所民警王天佑、田伟赶到,将张某和打人男子吴某带到了派出所。吴某今年26岁,据其交代,原来20年前张某家和吴某家是邻居,张某和吴某的母亲因为一点小纠纷吵过架,吴某便把张某记恨上了。
1月29日中午,江南公安分局苏孟派出所辖区,有一个60岁的男子,爬上了30米高的塔吊,整整折腾了12个小时。因为工地是这个标准,包工头当然不同意,协商不成,吴某一气之下就爬上了塔吊,打算以“死”相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