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磊
本报讯2017年1月1日起,郑州医保报销将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出台。
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郑州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简言之,就是从2017年1月1日起,建立并实施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的城乡统筹、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昨天,记者还获悉,从明年起,河南省将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省8000多万农村居民将与1100多万城镇居民一样,平等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新政策执行后,河南省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
12月21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了解到,12月20日18时起,2017年郑州市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停止,未正常缴费的市民,只能在明年1月5日后通过居民医保延期缴费系统缴费。
11月22日,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市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督导考核,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推行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近期,湖北、河北、内蒙古三省份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今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2016年各地居民个人缴费人均额度将会有一定幅度提高。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继续从全省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16项重点民生实事。
实现兰考县、滑县率先摘帽,全省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中国政府网1月12日公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还表示,统一覆盖范围;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等六大举措,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
为进一步减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负担,经市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5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调高到380元,人均上调60元。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340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200万人。
(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3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