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淇滨区嵩山路与淇滨大道交叉口看到一辆私家车与救护车相撞。据现场交警介绍,白色私家车在十字路口正常行驶,而救护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救护车内并没有病人,只有几箱药品。
“私家车与救护车撞上了,这该谁负责啊?”“肯定是私家车啊,救护车不是能闯红灯吗?”“可是救护车上又没有拉着病人,这样闯红灯也可以吗?”记者在事故现场听到许多市民就该谁负责一事议论纷纷。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在该路口执勤的交警。“具体的责任划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执勤交警告诉记者,今天的事故具体情况已经登记,究竟怎么划分责任还需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执勤交警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市民开车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时,应该在观察情况后靠路边避让,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停车避让。”正在执勤的刘姓交警告诉记者,“与救护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可以先行离开,任务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再进行责任划分。”
事故发生后,赵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想起来救护车司机开车不是很熟练,“一路上先后熄火了三四次”。记者注意到,出事的“救护车”并没标有“威海急救”字样,车牌号也不在公布的急救车范围内。对于威海救护车怎么会在济南接了病人送往菏泽,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对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2004年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四川2015年出台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均未规定救护车免交道路通行费。
12月15日,夹江县中医院院长朱创业表示,对于载有病人的救护车来说,无论高速路是否该收费,司机停车进行理论确实不妥。
27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淇滨区嵩山路与淇滨大道交叉口看到一辆私家车与救护车相撞。据现场交警介绍,白色私家车在十字路口正常行驶,而救护车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发生事故时救护车内并没有病人,只有几箱药品。
对于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张长(化名)一家四口来说,谁也没想到,到山上摘柿子,遭遇马蜂袭击,导致一死二伤。被马蜂蜇伤后,要用弱酸性溶液比如醋进行中和,如果出现头晕、头痛、呕吐等症状,则应该引起重视,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
6月15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省人民医院秀英留医部暗访调查时,发现该院内部停放有“黑”救护车,有人在跑“黑”救护车这项业务,甚至还有医院保安帮忙联系谈价格。记者以家里有老人病重,想找车接送为由,向在急诊科门口值班的一名年轻保安搭话。
黑车司机吐槽拉客竞争大 近日,南国都市报等媒体曝光了三亚存在非法改装“黑”救护车,明目张胆到医院跑业务的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6年3月,徐先生通过小卡片与“田主任”签订协议,约定以18500元的价格将病患从三亚运回福建省。
核心提示丨前日下午,在漯河临颍县黄帝庙乡靳庄村北头的十字路口,一辆红色越野车与一辆120救护车相撞,造成救护车上的一名年轻女医生和一名六旬老太太不治身亡,其他三人不同程度受伤,越野车上一男一女伤势较轻。
治理“山寨救护车”,交管部门的力量不可或缺,毕竟,他们是对口的执法主体。
几天前,山东肥城的王先生需要从泰安的医院转到济南治疗,家人拨打济南120后,救护车把病人从泰安接到了济南,路程约80公里,收费3600元。
救护车把病人从泰安接到了济南,路程约80公里,收费3600元。
记者暗访时,发现这些救护车转运患者到外地,每公里收费20元,有的未悬挂牌照,有的悬挂河北牌照。长途转运组工作人员提醒,在各医院急救室“趴活”“揽客”的这种救护车基本属于个人的,就是人们常说的黑救护车。
如何避让救护车,是一个技术问题;避不避让救护车是一个道德问题。
一旁让行的私家车暂停在人行横道上,救护车顺利通过 市民陈先生供图 市中心的晚高峰堵成一锅粥,动弹不得,而此时有三四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还被网友齐声大叫“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