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精准扶贫河南在行动。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新近作出决定,将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再提高60元,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29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27元提高到132元。据悉,这也是今年我省第二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上半年全省城乡标准已涨一次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全省385.5万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就由去年的2600元提高到29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也由去年的115元提高到127元。
城市低保方面,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也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225元提高到240元,让全省近100万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全省48.5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标准也得到了提高,集中供养对象和分散供养对象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和3000元。
郑州城乡低保标准
也已全面提标
据悉,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打赢郑州市脱贫攻坚战,郑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今年也已提标。从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与去年相比都提高30元。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共惠及郑州市1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万余名五保供养对象。(记者 裴蕾 实习生 鞠丰泽)
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225元提高到240元,让全省近100万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级以上财政已累计下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0多亿元,用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供养与临时救助支出,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据悉,这次提标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七次调整,将惠及郑州市1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1万余名五保供养对象。
截至3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13.6万户、184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32.4万户、5160.2万人。
截至3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13.6万户、1842.9万人。
截至3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13.6万户、1842.9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32.4万户、5160.2万人。
2014年三季度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401.1元,同比增长10.9%;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65.4元,同比增长10.5%。2014年三季度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673.2元,同比增长13.9%;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20.5元,同比增长13.3%。
2014年三季度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401.1元,同比增长10.9%;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65.4元,同比增长10.5%。2014年三季度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673.2元,同比增长13.9%;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20.5元,同比增长13.3%。
昨日,郑州市民政局传来好消息,郑州市城乡低保均有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
郑州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市区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六县(市)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六县(市)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
为巩固治理成果,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5部门出台10项监管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制度、复查复核与分类管理等制度,切实看护好贫困人口的保命钱。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建立10项农村低保监管制度(具体见图示)。
12月7日,西平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工作会在县民政局会议室召开,西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孟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从2014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30元/月/人提高到47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元/月/人提高到260元/月/人。新调整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896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738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24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44元。
从2014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30元/月/人提高到47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240元/月/人提高到260元/月/人。新调整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896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738元;县(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24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744元。
获嘉县中和镇小营村村民张凤军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母亲残疾多年,两个儿子正在上学,家庭无经济来源,生活非常贫苦。对因重大疾病致贫且符合农村低保申报条件的,将其全家纳入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