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道路上查违法车辆时,致货车撞向一16岁女孩,并致女孩死亡。女孩家人认为,交警在查处违法车辆过程中,没有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存在违法行为,应为此担责。法院最终认定交警队存在违法行为,判令交警队赔偿受害人各项费用共10万元。9月7日,记者从焦作中院了解到,该院通过公布以上“民告官”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并提出司法建议,以帮助行政机关提升执法能力。
交警执法引车祸,致女孩死亡
2010年8月12日上午9时50分许,焦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焦作市中原路与丰收路交叉路口,查处南北双向行驶的违章车辆。其间,执勤交警发现自南向北行驶的一辆牌照为豫HS1561的白色轻卡车,存在违法装载废水泥袋的行为。
于是,将该车拦停在路口东侧路边进行检查。此时,另一辆牌照为豫HB7215的轻型自卸货车,经中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该交叉口右转弯时,与路经该路口往西走的女受害人崔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年仅16岁的崔某当场死亡。经警方认定,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警队被判违法,赔受害人10万元
事故认定作出后,崔某的父母称,交警在查处违法车辆的过程中,选择在交叉路口查处违法行为,又未设置分流或避让标志,显然存在不当之处,该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崔某死亡的原因之一,要求焦作市公安交警支队予以赔偿。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中交警支队构成违法,且上述行为与本案损害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法院遂判决交警支队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合计10万元。
一审判决后,交警支队提出上诉,认为交警查违章是职务行为,事故责任警方已作出认定,交警队不应承担责任等。
二审细分责任,交警队上诉被驳回
交警队上诉后,焦作中院二审认为,交警支队民警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没有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也没有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其行为客观上增加了查车地点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危险性,最终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属违法行为。
但是,本次事故损害后果,系肇事车辆司机的违法行为和交警支队的违法行为,两个独立的行为间接结合、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同一损害后果,属于“多因一果”,彼此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是根据二者自身的过错程度,以及各自行为对事故损害结果的作用大小,确定各自的责任。综合本次事故中肇事车辆司机和交警支队的过错程度,以及各自行为对事故损害结果的作用大小,一审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二审法院驳回了交警队的上诉请求。
维护秩序者,同样要遵守社会规则
针对此案,焦作中院政治部主任乔国立说:交警支队败诉的原因是执法行为本身存在过失。行政机关在充当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对社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的同时,同样应当遵守社会规则,不得妨碍其他参与者的正常社会活动。
该案给我们的启示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承担现场执法职责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规程,做到既要果断又要谨慎;既要合法又要合理,一定要在保证顺利履行职责的同时,避免对非执法对象的第三人造成影响甚至损害。
公布典型案例,帮政府提升执法水平
乔国立说,行政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民告官”进入2.0时代。焦作中院打开“立案”大门,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大力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排除不当干扰,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除上述案件外,法院公布的还有星华公司诉焦作市城管局拆除行为违法案;范新顺诉修武县人民政府拆迁补偿违法案;徐振兴诉修武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张巧利诉沁阳市房产中心房屋登记违法案;焦小军等三人诉温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证违法案;刘伯胜诉沁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杨长勤等人诉修武县郇封镇人民政府越权颁发土地使用证一案;樊春志诉温县工商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赵闯诉济源市人民政府撤销原矿山机械厂门面房房产证违法案。
这些案件,因行政部门任性用权,最终被判败诉。法院通过公布“民告官”十大典型案例,透彻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告诫行政单位:使用权力不能任性,并提出了司法建议,以助力政府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记者 韩景玮)
为深刻吸取睢县“9·22”事故教训,杜绝类似恶性事故的发生,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前期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车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从9月22日至12月31日,在商丘全市范围内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车辆、“幼儿园的黑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治活动。
交警在道路上查违法车辆时,致货车撞向一16岁女孩,并致女孩死亡。一审判决后,交警支队提出上诉,认为交警查违章是职务行为,事故责任警方已作出认定,交警队不应承担责任等。
2月8日,郑州市交警支队针对春节前交通流量的变化发布消息,交通流量高峰时段在2月13日至2月17 日,其中2月13日交通流量会达到最高峰。郑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窦立勇说,为保证春节期间良好的出行环境,郑州警方将在高峰时段启用直升飞机保畅通,如果发现拥堵路段,将空地结合,快速安排部署警力。
记者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了解到,当日在鹤大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目前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七台河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大队长叶维说,他们7时30分接到报警,称鹤大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订了交警支队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全面净化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环境,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3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夜查行动,重拳治理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受较强冷空气影响,2月4日晚,一场暴雪席卷商丘,造成全市路面积雪结冰,车辆行人通行困难。为保证道路畅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紧急启动雪天一级红色预案,全体人员放弃春节假日休息,全员上岗,坚守马路一线。
1月17日,保定维特瑞交通设施工程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下简称保定交警支队)拖欠该公司在2007年10月到2008年7月期间的工程款554万元不还,时间长达5年。
为确保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1月14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检查服务点,加强对过往7座以上客车的安全检查,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1955年成立的“郑州交通大队”,交警只有二三十人。“那时候红绿灯要靠人工控制,交警坐在岗亭里面用手控制信号灯,看到行人违章了,只能用喇叭喊,不敢出来纠章。
1月2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深入基层大队,督导检查烟花爆竹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
进入12月份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冬季集中整治“三号行动”的开展,组织全体民警奋力发起交通安全管理攻坚冲刺工作,竭尽全力打好全年交通管理工作“收官战”。
今日,题为《交警化身窃分大盗,盗用农民驾照帮官员消分》的网帖引起了网民的关注。该网帖称,谢树真说,今年9月初,出于好奇,他将自己的驾驶证号输入“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查询系统”页面的“驾驶员违法查询”。
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的统一要求,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扎实开展了以端正警风、严肃警纪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要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措施手段,深入分析整改,切实解决当前交警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警令不畅、层层衰减等不良风气。
7月22日晚7时30分,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驾驶人考试工作,把牢道路交通管理事故源头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工作推进会,交警支队党委书记、副支队长李涛,支队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大队大队长张明星,驾管大队大队长崔鑫武,特勤大队大队长高连春,支队直属各大队驾考考试员和驾管大队、警务保障大队政工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崔鑫武大队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