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发两个意见,给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放出“大红包”
到2020年,我省力争进入中部创新发展先进行列
世界一流团队来创新创业
1亿元的大红包坐等领走
河南日报记者 尹江勇
近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释放出强大的政策红利,标志着示范区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回顾】
4年后 我省要建成
创新型省份
今年1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并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对贯彻落实纲要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纲要精神高度重视,6月3日,省委书记谢伏瞻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8月3日,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完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省创新驱动发展“三步走”
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省份,力争进入中部创新发展先进行列;
到2030年,进入全国创新发展先进行列;
到2050年,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大省。
【重点政策】
顶尖人才和团队来创业
最少给1000万元予以支持
今年5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印发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构建有效支撑示范区发展的政策体系,副省长徐济超对此进行了安排部署。省科技厅起草了送审稿,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
《意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共制定了30条政策措施。
五大重点政策
1.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如实施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对创新产品支持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可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等;
2.推进开放式创新。如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在示范区合作建设分校或重大科教平台,支持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重大平台建设等;
3.集聚海内外人才资源。如对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来示范区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对其核心成员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安家费;对引进的世界一流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等;
4.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如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支配权;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的金额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等;
5.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如建立精简高效的示范区管理体制,省财政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要加快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推进政策研发创新,推动《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促进旅游消费升级。
11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专家解读】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和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根据该《意见》,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和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官方网站曾公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2)自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时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我国新一轮医改已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制约医改推进的步伐。梁万年表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住建部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提出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现共享发展。《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提前谋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法院的执行查控能力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认定的前提和基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必须进一步提高执行查控工作能力。
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放出“大红包”
从今年4月5日获批开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经满四个月了。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共同参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的党建要有明确的导向性,这个导向性就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目的是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实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意见》提出,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