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梦菲
核心提示丨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北京、上海、郑州等18个城市正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试点期限两年。
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两高”相关负责人对开展试点后是否会出现“同罪不同罚”、如何避免司法腐败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关注1是否所有案件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认罪也必须依法严惩
性质特别恶劣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也能“从宽”?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沈亮表示,认罪认罚从宽跟刑法所规定的自首从宽一样,没有特定的案件范围的限制。
沈亮表示,依法从宽是依照刑法规定从宽处罚,而不是法外的从宽、突破法律规定的从宽,更不是无限的从宽。此外,认罪认罚是“可以从宽”,要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综合考量,并非一律从宽。
“如果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也必须依法严惩。”沈亮说,认罪认罚案件必须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避免“片面地从严”和“一味地从宽”这两种错误的倾向。
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授权决定,两高将制定试点办法,对适用条件、从宽幅度、办理程序、证据标准、律师参与等作出具体规定。沈亮表示,最高法院将会同最高检和有关部门尽快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关注2是否会出现不同地区“同罪不同罚”?
将制定具体办法完善量刑指南
在18个城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后,是否会出现不同地区“同罪不同罚”的现象?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认罪认罚从宽是“坦白从宽”这项刑事政策的一种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在办理程序上适当从简,在实体处理上适当从宽,使原来坦白从宽的政策更具有操作性和规范化。
万春说,认罪认罚从宽不是“无边的从宽”,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下进行从宽,所以不会有严重突破法律的情况发生。另外,将来还要进一步完善量刑指南,使得在适用从宽幅度上能够有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所以不用担心发生很明显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关注3被害人不同意对嫌疑人“从宽”怎么办?
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量刑重要考量
认罪认罚从宽,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从宽处置,如何处理?对此,沈亮表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在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试点方案强调刑事被害人的有效参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并将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沈亮表示,试点中要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但没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的,未能与被害人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的,在考虑如何从宽时要有区别。
关注4会不会出现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
公检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将被追责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后,是否会出现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这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万春回应称,将通过诉讼环节程序上的制约、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的责任追究,来防止“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万春说,首先,要坚持证明标准,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降低法定的证明犯罪的标准。其次,要规范诉讼程序。必须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要向其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再次,要加强监督制约,公检法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确保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质量。
最后,要强化责任追究。他表示,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权钱交易、放纵犯罪等滥用职权、徇情枉法的情形,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关注5认罪后反悔了怎么办?
认罪认罚反悔后进入普通程序处理
试点会不会出现嫌疑人被迫认罪的现象?如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认罪后又反悔了,如何处理?万春回应称,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必须确保他的认罪认罚是自愿的。
万春指出,试点中,必须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重点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过程的合法性,如果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刑讯逼供这类手段造成认罪,不但要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认罪的供述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使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进行认罪认罚”,万春表示,认罪认罚事后又反悔的,也是一项权利,如果反悔以后不再认罪认罚,就进入普通程序处理;如果反悔以后,在明确了自己到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明确认罪认罚的后果基础上,又重新做了认罪认罚供述的话,还继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样,在认罪认罚案件判决后,犯罪嫌疑人认为他受到了错误的引导,或基于错误认识认罪认罚的,也可以提出上诉。
“我儿子才那么小一点,就这么没了,我到现在还像在梦里一样,不能接受这个现实。
近日,禹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备受关注的“2016年10月19日禹州市文殊镇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被损毁案”成功告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侦破“2016年11月3日抢劫案”。办案民警发现,在这起抢劫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虽然戴着口罩,但其体态特征、衣着特征与“2016年10月19日禹州市文殊镇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被损毁案”涉案犯罪嫌疑人一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潜逃国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后潜逃国外、诈骗他人钱财后潜逃国外……这些妄想隐身海外的犯罪嫌疑人,终究难逃法律制裁。今年7月12日,睢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李某批准刑事拘留并开展追逃工作。
经大量侦查和摸排,民警在杜岭街与市民新村北街交叉口西北角一家属院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庆抓获,当场查获疑似毒品30余克。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南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曹某意、张某庆因吸毒和涉嫌贩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下一步转刑事处理。
犯罪嫌疑人史鹏举,男,汉族,1967年2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411102196702141012,户籍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95号,身高178CM左右,体态中等偏瘦,秃顶,逃跑时上身穿深色夹克,下身穿蓝色牛仔裤。
据警方介绍,10月6日17时许,滑县牛屯镇一超市工作人员李某到派出所报警称,超市内多件衣物被盗,被盗物品共价值近600元。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6月以来,许昌、安阳、尉氏三地相继发生5起作案手法类似的诈骗香烟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对今年6月以来驾车在开封、许昌、安阳三地多次诈骗香烟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尉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透露,林州“2016.09.30”杀人抛尸案和“2016.10.01”现行命案告破,同时“2016.8.26”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也在广西被抓获,三起命案几乎在同一时间告破。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立即对王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成立专案工作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过漫长的追捕和耐心的较量,今天上午,国际红色通缉令出逃人员刘某被上海警方缉捕归案,押送回沪。通过大量基础工作,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表姐傅某早年移居日本,并已结婚生子,刘某很有可能藏匿在傅某日本的住处。
据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官方微博消息,9月17日18时许,深圳市光明警方接到李某波报案称其女儿李某佳(6岁,四川人)走失。经初查,李某佳疑似于17日上午8时许在长圳旧村B区某出租屋楼下被一名黑衣男子带走。
8月9日晚,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来自河南固始、刚大学毕业的20岁小伙汪旺在制止小偷扒窃时,不幸被捅身亡。消息中称,2016年8月30日,东莞警方在广西贺州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初。
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30日透露,在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支持下,邢台县公安局辗转山东省济南、济宁、邹城等地,成功侦破7年无名男尸案,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芳、王某全对杀害王某民的犯罪实事供认不讳,同时,还交待徐某柱(邹城市城前镇人)参与作案。
2016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文辉伙同陈福地、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冒充教育局干部,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山东省临沂市群众徐某9900元。陈文辉,男,汉族,1994年12月10日出生,户籍地址:福建省安溪县白濑乡下镇村待御潭66号,身份证号码:350524199412108616。
8月7日,专案组民警锁定了秦家屯镇杨树林村村民魏某是本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
8月5日,从山西警方传来消息,2013年9月19日发生的锦荣商贸城抢劫杀人案嫌疑人被山西警方成功抓获。经技术检验,该犯罪嫌疑人的生物信息,与2013年河南省郑州市“9·19”持枪抢劫杀人案和2006年山东省茌平县涉嫌故意杀人案两起命案犯罪嫌疑人的生物信息一致。